李淵內心之中,著實想立李世民為太子,但是即使他如今是皇帝,也有太多的無奈。 隋、唐律法皆規定: 嫡妻之長子為嫡子,不依此立,是名“違法”,處徒刑一年。 嫡妻年五十以上無子者,不能再生育,才能立庶子為嫡子,但需先立庶長子,不立長子者,也是處徒刑一年。 曆朝曆代,嫡長子的地位是受律法保護的,這是普天之下皆認可的法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