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八,迅哥從老家回來。
到了第二天,兩人一同約見了編輯黃子珈。
見麵地點是在咖啡廳,黃子珈穿著風衣,麵色清冷,氣場挺強大。
陳藝平再三確定了她離開《人民文學》出版社的日期,那就是諜戰三部曲連載完畢的時間。
他的《黎明之前》寫了一大半,黃子珈大略看了一遍,說道:“其實挺像偶像劇哦!”
陳藝平笑道:“姐姐真有眼力!”
“挺適合拍電視劇的,我倒是覺得《風聲》更適合電影。”
“佩服呀!啥也不說了,珈姐的編輯功力太讓我佩服了!”
黃子珈聽了他的馬屁話,耳根有些發紅,咳嗽一聲說道:“等工作室成立後,後續有什麼計劃嗎?”
“珈姐,我的想法是這樣的,隨著民眾的生活條件的提升,影視行業會迎來蓬勃發展的黃金二十年,誰把握住版權,誰有戲拍,誰控製了渠道,誰是老大,我準備打造影視的大係統,我不知道你聽說過IP劇沒有?”
不等黃子珈反應,陳藝平興致勃勃的說道:
IP,即Intellectual?Property,直譯是知識產權,它可以是一個故事,一種形象,一件藝術品,一種流行文化,就比如我來年寫的書籍,是關於盜墓的,類似於好萊塢的《奪寶奇兵》。
更多的是指適合二次或多次改編開發的影視文學、遊戲動漫等。
IP劇,是指在有一定粉絲數量的國產原創網絡小說、遊戲、動漫等基礎上創作改編而成的影視劇。因為其站在IP背後成千上萬的狂熱粉絲和他們不容小覷的消費。
你想想,小說,遊戲,玩具,影視劇,立體打造一個IP項目,絕對是1+1>2……”
黃子珈點頭:“我有些明白了,你很看好互聯網?”
“當然,地產和互聯網絕對是未來二十年的發展主流,這是大勢!”
“我欣賞你自信滿滿的樣子,很有活力,希望不會讓我失望!”
陳藝平很開心她的認可,站起身,與她握手:“合作愉快!”
黃子珈嗬嗬一笑:“那就拜托老板了!”
兩人達成共識,陳藝平交代了一些事後,與她分彆,帶著迅哥離開咖啡廳。
八月十五,大姑陳紅霞喊他去吃飯,他沒有去,而是去車站接了陶虹。
兩人過了十五,第二天上午他去北影廠社區。
剛進社區,就看到姑父和一個農民模樣的中年男子在大門口說話。
他停下車,走過去想打招呼,就聽見姑父李紅慶和對方說道:
“小賈,彆倔了,你這樣的劇本根本不過審,我要是去你那當攝影師,我怕廠裡處分我,再說,你這電影的拍攝資金都沒有,我哪敢和你跑山西……”
對方正想勸說,陳藝平上前打招呼:“姑父,說話呢!”
李紅慶和對方擺手:“就這樣吧,我不會當你電影攝影師的!”
說罷拉著陳藝平離開。…。。
這姓賈農民有些尷尬,張了張嘴,失望的轉身。
陳藝平看著他的北影,問姑父:“這誰呀?是導演嗎?”
“他呀!怎麼說呢,他叫賈科長,剛畢業的北影文學係的學生,大二的自籌拍了一部劇情片《小小回家》,還在香江拿了個最佳故事片獎。
這不,又搞了一個小偷題材的劇情片,這樣的片子根本不過審,要是不能獲獎賣版權,就是打水漂的……”
陳藝平聽說過對方,出了名的地下電影導演。對方不是演員,屬於幕後,他還真沒認出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