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該當何罪(1 / 2)

紅樓大表哥 猿程旭 3609 字 2024-11-08

原著中薛蟠搶香菱打死馮淵一事隻是一筆帶過,薛蟠當初讀的時候也沒太多想過。

現在自己成了薛蟠,再想想這事兒似乎有著不少蹊蹺。

不管是原著還是現在,都是薛蟠占理才對。

薛蟠說的刑律並不是唬馮淵的,就算他沒有去府衙將香菱的賣身契備案,律法也會保護先事實成交的一方。

雖然馮淵早交了錢,但是薛蟠是早錢貨兩清的,就算打官司,也最多會判拐子王二退錢給馮淵。

但是接下來的事就很蹊蹺了!

馮淵帶著家丁拿著棍棒找上門來本來就是他挑釁在先,就算是動起手來,薛蟠也完全可以說是自衛。

原著中也是這樣發展的,兩邊都不肯要銀子,都要人,而後薛蟠一聲令下一眾刁奴一擁而上將馮淵打了個半死,回家沒有三四天一命嗚呼了。

按理說,雖然出了命案,也沒有十足的證據證明就是薛蟠指使人將馮淵打死的。

而且這種兩大家族指使手下互毆的行為其實還有彆於尋常的毆鬥。

在封建社會裡,皇權不下縣,各個地方其實都是由宗族控製的。

一個村總會有一個望族,族長可以在祠堂裡調解同族人之間的矛盾,還可以私設公堂使用各種酷刑,甚至可以不通過官府決定人的生死!

而兩個宗族之間因為利益衝突也經常會發生械鬥,期間失手打死人更是司空見慣的事。

對於這種宗族之間的械鬥,官府就算出麵也就是扮演個和稀泥的角色。

法不責眾,官府更不會將主使的雙方族長抓起來,一般都是調解一下,哪一邊死得人多了獲得一定的經濟賠償。

經濟賠償還解決不了的也就是象征性的出一兩個倒黴蛋來頂罪到頭了。

其實薛家和馮家這一場因買丫鬟而起的爭鬥也可以算作是兩個宗族之間的械鬥了。

且不說是馮家先找上門來,有錯在先,就算馮淵被打死了,也就是賠點錢了事。

薛蟠根本沒出手,最多也就是找個家奴出去頂缸就行了,薛蟠根本沒有牢獄之災。

而賠錢對於薛家來說根本算不上什麼,薛姨媽肯定會選擇賠錢息事寧人的。

但是這樣一件案子竟然一拖再拖,最後等到賈雨村當了應天府知府才完結了此案。

而且了結的方式也很奇怪!

不但讓薛家賠償了馮家的喪葬費,甚至還胡亂判決!

搞什麼扶乩,說死者馮淵與薛蟠原因夙孽相逢,今狹路既遇,原應了結。

還說馮淵的冤魂前來索命,薛蟠已得了無名之症暴斃身亡!

等等!

想到這裡薛蟠突然腦海中靈光一閃!

這種案子八成是要往上報的,這樣一來,自己豈不是成了黑戶、活死人了?

這可不是玩笑的!

若是上麵查下來,賈雨村這不純純的玩忽職守嗎?

考核起來,他可是要被追責的!說不定官都會因此被罷免了!…。。

賈雨村可是官場的老油條了,又是被罷免過一次的,他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不對頭!

薛蟠再努力回憶紅樓夢中的情節……

賈雨村判完了葫蘆案後乾什麼了?

他在第一時間就寫信給賈政和王子騰,說“令甥之事已完,不必過濾”!

這分明是在邀功啊!

一連串的分析過後,薛蟠得出了一個讓自己毛骨悚然的結論!

這是有人要吃薛家的絕戶啊!

薛蟠被判成了活死人,那薛家不就沒有名義上的繼承人了嗎?

薛家這點財產薛姨媽肯定不會讓自己的堂弟薛蝌這樣的旁支繼承了去,那多半就會變成薛寶釵的嫁妝……

再想想薛家到了神京一住進了榮國府,王夫人就想讓寶釵嫁給寶玉、以及榮國府那堪憂的經濟狀況……

難道是王夫人那老妖婆和王子騰一起算計自己的妹妹薛姨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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