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0章、對不起,我是臥底——沒事,我也是(1 / 2)

“啊,真美······嗬嗬嗬,啊啊啊,真美啊!”。

喜多川祐介的聲音在印象空間裡回蕩著,黑紅色調的空間本來就給人詭異的感覺,在牆壁之間反複回蕩的祐介的回聲,更加凸顯了恐怖向的感情。

此時的他,雙眼因為狂熱而瞪得大大,臉上的肌肉因為興奮而扭曲了起來。他手裡拿著速寫板和鉛筆,正一邊走一邊奮筆疾書,將自己在印象空間裡的感悟統統記錄下來。

對他來說,印象空間裡這份人類最真實的本心,是非常美麗的。雖然人心醜陋,但他卻能清楚地感受到真實的美好。這種感覺,就好像一碗特彆特彆美味的湯裡麵掉進去了一隻蒼蠅。

如果你從喝湯的角度出發,那這蒼蠅的洗澡水肯定是沒有人樂意喝,而且不出意外還得找店老板理論理論。但,你如果僅僅從氣味啊或者賣相啊之類的來看,這碗湯依舊很棒。

壞的是蒼蠅,而不是湯。類比一下,就是說醜陋的是欲望,美麗的是真實,大概就是這個感覺。

薑天蔚恰好也在想一樣的評價。

不過他心中的美,不是對藝術或者欲望的,畢竟他沒有這種超脫世俗的欲望,他還是快快樂樂的當一個俗人。

薑天蔚看到的美,是明智吾郎的劍舞。

就好像剛剛的分類評價一樣,明智吾郎雖然是個壞家夥,但他的劍術確實很漂亮。西洋劍因為其特殊的構造,所以劍術之中往往會加入許多的位移和突刺技巧,明智吾郎很明顯是特彆練過擊劍的,動作飄逸灑脫又自然帥氣,尤其是那亞麻色的頭發每次都會隨著明智吾郎的前進或者後退飄來飄去·······

隨便拿相機拍幾下,都是能直接放到雜誌上當擊劍特刊的那種。

(我現在忽然理解為什麼古裝大俠總要留一頭長頭發了。我要不要也試試看呢?雖然我嬸嬸不是開客棧的,但留個馬尾辮搞不好會很帥?)。

薑天蔚這麼想著亂七八糟的事情。

此時,明智吾郎正擺出一個標準的擊劍起手式,弓步衝前,一劍猛刺,正中金鬼的咽喉,這種渾身上下都泛著金屬光澤的大鬼,之前在金城宮殿就品鑒的夠多了。不過,對於現在的怪盜團來說就有點不夠看了。

本應該堅硬無比的軀體,被明智的一劍破開了一道口子就再也無法深入,明智也不著急,就看他順勢下壓劍柄,刷刷兩下,在金鬼身上切開了一道X字傷痕。

“persona!羅賓漢!”。

隨著明智的一聲大喝,就看一個渾身純白的金屬巨人從他背後浮現出了,從體格來看,有點類似摩爾加納的佐羅,都是那種美式漫畫裡常見的倒三角體型,隻不過,這個羅賓漢和明智的衣服一樣,都是純白的,小臂的位置卻張開一張大弓,很明顯這就是他的主要輸出手段。

隨著明智的一聲喝令,羅賓漢手腕大弓張開,以指尖為準心,瞄準了剛剛被他砍傷的金鬼,那X字型的傷口就好像準心一樣,就看羅賓漢小臂上忽然凝聚出一支銀白色的箭矢,隨著明智後退,飛射了出去,正中金鬼的傷口正中,被破開的皮膚根本無法起到最基礎的防禦力,羅賓漢一箭就將對方給消滅了。

關於明智的劍術,他自己的說法是:他曾經係統的學習過擊劍。就好像那些大偵探會修行劍道、巴流術、拳擊、柔道、足球等等一樣,作為偵探,你總得掌握一兩門防身術,以防遇到危險。

而為什麼選擇擊劍,也是因為他表示,雨傘是一種現實中最常見也最好獲得的兵器。

對於這個說法,薑天蔚是不屑一顧的。

雨傘能不能當兵器?那當然是可以的。如果誰敢提出反對意見,小心黃飛鴻和李連傑打爆他的頭。

那明智吾郎是不是用雨傘的?那肯定是不可能。如果他說的是真的,那麼他肯定會隨身攜帶雨傘才對。

有人可能會說,沒下雨就帶雨傘是不是反而很可疑啊?不會啊,你就說自己是【偵探王子】,如果自己的皮膚被曬黑了那不是全國粉絲的損失嘛!之類的話術不就糊弄過去嗎?而且,保不齊還能騙個雨傘經銷商過來打廣告,還說不定能成為明智的標致,何樂而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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