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周訊幫孟川要了一個男二號的角色,曾嚟有些怪異的看著孟川。
初出茅廬的新人就能演男二號?
世道變了啊!
“你不是會寫歌?你就寫一首歌送給周訊唄!就當還人情了。”
曾嚟眨巴了一下眼睛,小心翼翼的開口道。
寫歌這個事,是樸述說出來的。
孟川昨天在酒吧唱歌的時候,樸術就說了他不當歌手可惜了。
之所以曾嚟小心翼翼,那是因為寫歌並不容易。
對於很多原創歌手來說,其實創作是很難的,她怕讓孟川陷入為難中。
“對啊!寫首歌還迅哥兒人情。”
孟川缺歌?
他並不缺歌,相反,他記憶裡有很多歌曲。
如果自己不用,彆人也會寫出來。
就如同小說無限恐怖,他要是不寫出來,明年Z大就發布這本書了。
“我們不去看電影了,一會去樸術工作室。”孟川改變了主意。
“我能不去?”曾嚟撇撇嘴,她真不想去。
孟川沒說話,就這樣帶著挑逗的微笑看著曾嚟。
“我去。”曾嚟沒有挑戰孟川不要臉的底線,改口了。
“那我給迅哥兒打個電話,讓她去樸術那裡。”孟川把最後一塊牛排塞到嘴裡,掏出手機就開始撥打電話。
周訊接通電話後,孟川簡短的和她說了幾句後就掛斷了。
“你沒有和周訊說給她寫歌?”
“這有什麼好說的,寫完了在給她。”孟川瞧著曾嚟水嫩的臉龐,倒是想起她也會唱歌。
罷了,泡妞肯定要付出代價。
白嫖不是他的風格,既然要撩妹,那肯定要表現出一定的氣度,摳摳不行。
吃完飯後,曾嚟去結賬,被吧台告知旁邊的先生已經付過了。
“不是說好,我請你吃飯?怎麼你結了?”
“為了下一次見麵有借口。”孟川說完話後,牽著曾嚟的手。
曾嚟心想:果然如此!
自己的手被牽著,曾嚟沒有反抗,這是在餐廳,優雅的西餐廳,要是孟川嚷嚷,她怕臉上掛不住。
等到出了餐廳後,她甩了甩孟川的手,可甩不掉。
便由他牽著。
隻是。
她再次看向孟川的時候,發現自己心裡並不反感。
“我送你過去。”曾嚟臉紅紅的,她覺得自己今天穿這一套有些顯老了。
“你開車了。”孟川停下腳步,轉頭看向她。
“嗯!”曾嚟點點頭。
“那我坐副駕駛。”孟川笑了,他不喜歡開車,喜歡坐車。
“你等我,我去開車。”
“一起!”
孟川跟著曾嚟來到停車場,曾嚟的車是一輛兩箱的老款奧迪。
她從後備箱拿了一雙平底鞋出來。
在她脫掉高跟鞋的時候,孟川發現她的美腳嬌小玲瓏,腳趾如珍珠般白皙,微露在超薄肉色絲襪的邊緣,顯得格外誘人。
同時,他聞到了一股淡薄的酸汗味。…。。
不難聞,反而越聞越上頭,這是絲襪、汗液、體香結合的味道。
嗅嗅!
孟川深吸了幾口氣,他已經很久沒有聞到這種味道了。
在孟川深呼吸的時候,曾嚟臉龐浮現紅暈。
淡淡的酸汗味,她也聞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