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前一世江北在離開星海,加入東鴻的時候,是沒有賠付任何的違約金的。
10萬塊要是對於前世的他,那真的是不算什麼。
但是對於目前毫無任何經濟收入來源的江北來說,10萬塊,那可真是一筆相當不菲的數目了。
但是不解約是不可能的,一方麵是不想自己參加了節目,取得了名次,獲得了名氣,賺到了錢,這些明明都是他的勝利果實,結果還要被啥都沒乾的星海給竊取五成。
這不論是換誰肯定心裡都不爽,肯定都不願意被這麼白白割上一刀。
不過這隻是其中一個方麵了,另外一個方麵還在於,江北擔心當星海發現自己身上的天賦後,臨時單方麵修改合約條款。
比如說將10年增長到20年。
或者是說將分配比例有55分成變成46分成。
再或者是直接原地超級加倍,把他的違約金給翻上幾十倍。
相較於前者,江北其實內心更在乎的是這個。
練習生合約的內容就是這麼的不公平,實際上這已經是修改過後的版本了。
在日韓那邊,練習生合約的原版,其實還要苛刻無數倍了。
根據幾個從那邊回來的藝人透露,在那邊當練習生,那就不知道睡五個小時是什麼樣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