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大用找了一張桌子,先觀察了桌麵情況,見到沒有痕跡,這才把他的東西放了上去。
放好以後,杜大用才拿著手電往現勘拍照的地方去了。
“不要管我,繼續拍照,標記做好,謹防誤踩。”
杜大用一邊說著,一邊往屋內走了進去。
每走一步,杜大用都是蹲下以後,用手電先照一下地麵這才走下一步。
兩個現勘的,相互豎了一個大拇指。
至於說話,那是不敢的,領導剛剛才發火,他們耳朵也不聾的。
一直把外間走完,杜大用都沒有朝著裡麵房間去看,而是站在裡麵房間門口看著整個外間。
犯罪嫌疑人在找東西,杜大用第一反應就是這個。
因為從杜大用進來的地方,直到裡麵房間的路徑隻有兩條,一條是徑直走過來,一條是從會客沙發那裡繞過來,明顯徑直過來是最省距離的,而且沒有障礙物。
可是犯罪嫌疑人卻在沙發會客區域留下了兩進兩出的腳印,茶幾上的東西被翻動過,又被重新擺放了起來,沙發的縫隙中,能明顯看到血手印的痕跡,說明當時犯罪嫌疑人要找的東西應該不會太小,否則也不會直接用戴著手套的手去摸那裡。
從步態痕跡來看,步伐穩定,無論進出的足跡都是跨幅差不多距離的。
杜大用轉身朝著室內慢慢走了進去。
這個現場並不是看著非常淩亂,淩亂的部位反而是在衣服,皮包,箱櫃這些地方,床上除了有大量的血漬,並沒有太多的翻動痕跡。
犯罪嫌疑人這是在誤導警察!
杜大用看到這個現場,立馬就反應了過來。
看起來,死者衣物,皮包,箱櫃,沙發,茶幾都被翻動過,那麼就會讓警察第一時間認為這是一起入室故意殺人搶劫案。
可是床鋪沒有翻動,兩名死者的枕頭還都枕在頭部位置。
這些位置沒有翻動,說明犯罪嫌疑人進來以後就是要弄死這兩個人的,後來在行凶結束以後,才想起來要布置一下現場,可能最後時間上有問題,這才著急離開了現場。
杜大用再次靠近了死者死亡的床鋪位置。
“領導,都是一刀斃命,從太陽穴直接插入,應該還伴有攪動行為。”
法醫想了想還是告知了杜大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