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劄沼線上身穿小醜服的瘦小男人自殺,而且屍體消失。如果把屍體消失視為獨立事件,則離奇事件就有六樁,但是兩者是在極短時間內連續發生的,可以視為同一事件。
第二樁事件是列車的出軌。這個不明原因的出軌才真是奇妙詭異。意外事故發生後,警方判斷在鐵軌上放置石塊之類的可能性極小,而且,若是在鐵軌上動了這類手腳,最先出軌的應該是最前方的車頭。
第三樁是臥軌的屍體在列車出軌前站起來走路。這簡直就是怪談!
第四樁則是臥軌自殺事故,發生於現在的新十津川車站附近。
第五樁則是另一條鐵道路線函館本線上的列車洗手間裡發生的暴力組織分子荒正公一被槍殺的事件。這樁事件和劄沼線列車上發生的事件不同,沒有正式的文件記錄,更沒有證人的證言,目前知道的隻有結果。也許這樁事件並不亞於劄沼線的事件,同樣伴隨著令人不解的現象!
昭和三十二年一月二十九日在北海道發生的這五樁事件也許可稱為靈異現象,它們應該算做一個組合謎團。然而,這個謎團太棘手了,光從三十二年都沒人能解開這點而言,即可明白其困難程度非同一般。
等一下!加賀突然想到,自己一直認為這些事件乃是在兩條並行的鐵道路線上同時發生,但是,真的是那樣嗎?如果試著將這五樁事件依發生的時間順序整理,會是何種情形?假定有的事件的發生時間完全重疊,的確可以視為在不同場所發生的不同事件,但
加賀拿出記事本,首先寫出五樁事件各自發生的時刻。第一樁是劄沼線列車上的小醜自殺事件。依杉浦邦人的文章,時間是六四五列車離開石狩追分後不久,而依當時的列車時刻表,六四五列車是二十時十八分自石狩追分開出,自殺事件應發生於二十時十九分或二十分左右。積雪可能導致列車行車稍有延誤,那麼假設為二十時二十分應該是最準確的。
接下來是列車的出軌,這與臥軌自殺的屍體站起來行走約莫是相同的時刻先是屍體站起,緊接著列車發生出軌。依杉浦的文章,事件發生在碧水和北龍之間,而依列車時刻表,從碧水開出的時間是二十時三十六分,到達北龍則為二十時四十一分。因為是在兩者之間,推定時間為二十時三十九分至四十分最為恰當。那麼,屍體步行是二十時三十九分,列車出軌為二十時四十分,不會相差太多。
然後是臥軌自殺。依記錄,這是發生於列車離開新十津川車站後不久。列車從新十津川車站開出的時間是十九時五十二分,如此一來,事件應是發生於十九時五十三分左右。
劄沼線方麵大略如上,而函館本線的第十一班次列車呢?
荒正公一的屍體隨第十一班次列車抵達旭川時,依屍體體溫等狀況推測,推定死亡時間是大約兩個小時前,也就是列車行經奈井江、豐沼一帶。從時間上來說,是十八時十五分至二十二分之間,也就是十八時二十分左右。
加賀將五樁事件的發生時間寫在記事本上,卻發現毫無重疊之處。也就是說,這一連串的事件宛如一條河流般,順暢地往前推行,一樁結束後,下一樁發生,最先發生的則是函館本線上荒正公一被殺事件。
一、十八時二十分,荒正公一在函館本線第十一班次列車上被人殺害。
二、十九時五十三分,劄沼線第六四五次列車發生臥軌自殺事件,死者身份不明。
三、二十時二十分,小醜舉槍自殺,緊接著屍體消失。
四、二十時三十九分,臥軌自殺的屍體站起來行走。
五、二十時四十分,六四五列車出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