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6 章 被代替下鄉當知青1(2 / 2)

即使這樣李紅軍跟李紅棗,每天還看她不順眼,覺得原主占了他們家的便宜,可是原主每個月除了房租費,還有父親單位發的撫恤金。

當初雖然也給了王娟一些撫恤金,不過那隻是一部分,畢竟他們都知道王娟不是原主的生母,給的錢也不會用到原主身上。

而單位給的撫恤金,原主是沒有告訴王娟,她爸爸媽媽當初存在銀行的錢,原主也沒有告訴任何人,不過她沒有取出來就是了。

當初要王娟要嫁給李勁之前,她就說了,隻會管原主到她高中畢業,而原主讀書厲害,又比彆人讀書早,高中畢業不過是十四歲。

還算原主聰明,不然知道她父母留下那麼多的錢還有金銀珠寶,怕是被吃絕戶了。

按道理原主家隻有她一個人了,是可以不用去下鄉的,而她父親的戰友們也給她找好了工作了,不過因為要求必須滿十六才能去上班,原主還沒達到要求罷了。

後麵原主高中畢業,就被李紅棗算計,給她報名下鄉,而且還是去一年兩季稻的南省,因為覺得徐靜文那麼勤快的人,去了南方,肯定會給家裡寄大米回家。

原主知道自已被算計去下鄉後,不吵不鬨,在下鄉前一天幫李紅棗報了去西北的地方下鄉,還選擇了最偏遠的地方,因為李紅棗知道了原主有一份等十六就可以去上的班,她想去上這個班,讓原主替她去下鄉。

原主下鄉的時候趕上了雙搶,等雙搶結束可謂是瘦的不成樣子,就這樣原主一直堅持到了高考恢複,而她也考上了大學可以返城。

她準備回家拿一些東西,結果讓王娟一家知道了,她要把這個大學名額換給她李家樂的媳婦,而且剛好李家樂的媳婦也姓徐。

原主被她們賣了一次,怎麼可能還有第二次呢?可是她還是低估了人性,王娟跟李家樂把原主弄死在了原主的家裡,然後又被他們埋在了自已家的院子裡麵。

說不恨,那是不可能的,而她死後沒有馬上去投胎,靈魂跟著王娟,她才知道當年她媽會難產一屍兩命,是王娟害的。

原因就是因為她覺得原主的爸爸當兵工資高,還有福利待遇好,她嫌棄自已的丈夫工資低。

所以她害原主媽媽一屍兩命,又為了順利嫁給原主的爸爸,一年後又害自已丈夫因為工傷死了。

後麵又在原主的外公外婆還有原主麵前演戲,這不就順理成章的就嫁給原主爸爸了,可是她沒想到原主爸爸也死了,然後她就答應了一直喜歡她的李勁。

李勁還沒自已的孩子的時候,對李紅軍跟李紅棗,那是真的好,因為他娶王娟的時候都36歲了,可是有自已孩子後,自然就偏心自已的龍鳳胎孩子。

雖然說李紅軍的臨時工錢是他出的,不過他隻是出了一百塊,剩下的都是李紅軍用小黃魚換的,而小黃魚怎麼來的,那就隻有李紅軍自已知道了。

李勁願意出錢,是想著等雙胞胎長大,自已年紀大了有他們兄妹能照顧一些,所以才這樣的。

如今距離高中畢業還有兩個月的時間,而租原主房子的那一家人,一家搬去廠裡發的福利房,房子已經空了半個月。

正好可以搬出去住,理由……嗬嗬,回自已家需要什麼理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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