踮起雙腳,去和那個喜歡的人一起吃飯去了。
他......已經在門口了......
“吃飯去......”怎麼辦,突然變得好緊張。支支吾吾地說。
“平時都在飯堂吃晚飯?”陳銘鍵問。
“在這裡,也就隻有飯堂了。”顧墜思回答。
“好像是這麼回事。那現在去吃。”
“等會,”好像陳銘鍵還沒回答那個問題,“我跟你說我喜歡你。那你呢,你喜不喜歡我?”說一起吃飯,那也差不多是捏給了答案。即便是這樣,但還是想聽到回答。
那天看你沒有立馬回答,也沒有勇氣知道陳銘鍵說什麼,就灰溜溜地走。話說,那一天有沒有很丟臉......
“你願意做我的女朋友嗎?”
“女朋友?”沒聽錯嗎?陳銘鍵說做他女朋友。這算是我表白他,還是他表白我。“那我的男朋友,我們去吃飯。”
要不是學校命令不準談戀愛,現在肯定手牽手去飯堂吃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