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方案就是拿喜元啤酒做對比。
宣傳策劃給出的示範例子一:昨晚在家裡舉辦派對,玩到興起的時候大山啤酒喝完了,在派對上的鄰居就把他家裡儲備的啤酒搬過來,結果沒有一個人喝的下去,喜元啤酒的口感什麼時候變的這麼差?
這種宣傳方式其實就是一種軟文,非常的普遍。
不過一般來說,一個公司如果用這種軟文宣傳,是不能帶其他公司的名稱的,特彆還是用貶低其他公司來凸顯自己的公司。
如果帶上其他公司的名字,那麼很可能會造成不正當商業競爭而被告。
這種例子不是沒有先例,就好像當年百事和可口競爭的時候,百事曾經出過一個廣告,一個男孩來到自動售貨機前,按了兩個罐裝可口,然後踩著兩個罐裝可口去按最上麵的百事的按鍵,最後男孩拿走了百事,而不管放在地上的兩罐可口。
就因為這則廣告,結果百事被告,廣告也慘遭下架,並且被處以罰款。
當然了,百事的人當然知道這則廣告是違規違法的廣告,可是他們還是這麼做的。
就是因為他們想要借勢,借當時如日中天的可口。
雖說後來因此引發了一係列的廣告大戰,可是實際上這波操作,還是百事賺到了。
因為百事除了賠償幾百萬美元,並沒有實質性的傷害。
而幾百萬美元還沒有一個廣告的費用多。
可是百事卻借此獲得了更大的關注度。
當然了,那種光明正大的開戰太沒技術了。
丹佛不會做那種事情,他打算利用網絡水軍來做宣傳。
利用網絡水軍的好處就是,即便喜元啤酒不爽,也對大山啤酒沒轍。
喜元啤酒總不能去告水軍吧。
而大山啤酒完全可以推脫是消費者的個人人行為。
並且因為喜元啤酒和大山啤酒的差距太大了。
喜元啤酒不管怎麼反擊,都是在給大山啤酒做廣告。
總的來說,這種行為是非常流氓的操作。
……
夜裡的大學生公寓中,柯羅福還在複習著功課。
突然,阿帕勒的電話來了。
“柯羅福,去幫我買幾箱啤酒。”
柯羅福臉一黑:“派對上的啤酒用完了?”
“是啊,這些混蛋太能喝了。”阿帕勒說道。
“你們不是在米凱普的公寓裡開派對嗎?那裡距離便利店應該比我這邊更近吧?”
“你是不知道,原本我是準備了大山啤酒五箱,結果我看啤酒喝的差不多了,就跑去便利店買了五箱的喜元啤酒,結果所有人都覺得喜元啤酒難喝,沒辦法,如果我不能弄到大山啤酒的話,這場派對就要不歡而散了。”
“那就再跑一趟便利店好了。”
“便利店沒有大山啤酒,隻有瑪拉超市有,整個市區隻有北灘瑪拉超市有二十四小時營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