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把自己送上刑場的男人(1 / 2)

沈所,這筆錄……”</p>

旁邊負責做筆錄的民警,整個人都暈了。</p>

畢竟劉振說的這些東西簡直太讓人難以想象了。</p>

如果是假的,就當他是喝多了胡言亂語。</p>

但如果是真的,絕對是2007年富民縣開年第一大案!</p>

“照常記錄。”</p>

沈青雲想了想,對民警說道:“把這家夥帶下去,然後把那個王強帶來。”</p>

很快。</p>

王強被帶進了審訊室。</p>

“政府,我知道的都已經說了。”</p>

看著沈青雲,王強連忙說道。</p>

而聽到他的話,沈青雲表情卻非常平靜,隻是默默看著王強,一句話也不說。</p>

許久之後,王強終於在沈青雲的目光注視下徹底崩潰了。</p>

他的臉色變得無比蒼白,看著沈青雲小心翼翼的說道:“政府,我真的都說了。”</p>

沈青雲的表情很平靜,緩緩說道:“你知道張鵬麼?”</p>

“不知道。”</p>

王強搖搖頭,猶豫了一下道:“您說的是不是張鑫呀?”</p>

沈青雲嗬嗬一笑,點點頭:“是麼?”</p>

他剛剛是故意說錯名字的,目的自然就是為了考驗一下這個王強,不過沒想到他倒是很老實,竟然直接說出了張鑫的名字。</p>

“是,劉振有個哥們叫張鑫,兩個人關係很好。”</p>

王強就好像竹筒倒豆子似的把劉振和張鑫之間的關係說了一遍。</p>

“你的意思是,他們兩個人關係很好,經常一起出去做事,然後沒帶你?”</p>

沈青雲看著王強,一字一句的問道。</p>

“是的。”</p>

王強老老實實的說道:“我上次進去之前認識的劉振,這次服刑回來,他找到我,讓我跟他一起偷電瓶。”</p>

說著話。</p>

王強對沈青雲解釋道:“不過張鑫跟我們不一起,他自己好像在搞什麼生意……”</p>

他這麼說,沈青雲就知道是怎麼回事了。</p>

看樣子,那個劉振沒說謊,他確實跟張鑫一起做了案子,所以兩個人才關係那麼好。</p>

至於王強這邊,或許反倒是不算什麼。</p>

想到這裡,沈青雲看著王強道:“你應該知道,如果騙我,會有什麼下場吧?”</p>

“你放心,打死我都不敢騙您。”</p>

王強連忙說道:“劉振父母雙亡,他自己一個人住,他之前跟我說過,他的寶貝都藏在家裡……”</p>

喲!</p>

聽到這句話,沈青雲頓時眼前一亮。</p>

他看向王強,意味深長的說道:“王強,你說的這些情況如果屬實,我可以保證,你之前的盜竊罪,或許能夠有說法。”</p>

這是實話,本身在法律當中就有多重大立功表現人員的優待。</p>

王強這種情況,雖然不能免於刑罰,但沈青雲覺得,減去幾年刑期還是可以做到的。</p>

畢竟這個政策也是為了鼓勵那些曾經犯過錯的人檢舉揭發那些有問題的犯人。</p>

像王強這種情況,如果劉振那家夥的問題真的像他自己說的那麼嚴重,那麼毫無疑問,作為檢舉揭發他的當事人,王強肯定有重大立功表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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