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辯駁(2 / 2)

於縣令皺著眉,看了一眼玉康之前所寫的內容,確實是姓楚名玉康,籍貫也是一樣的。(籍貫是康延給她辦的)

這可就難辦了。

全福隱晦的斜了一眼玉康,眼中閃過一絲愧疚,玉康正好看見他的眼神,全福立馬低下了頭,而後跪在地上不停的磕頭,痛哭流涕:“大人不必再審,就是我……我協同此人毒害了老爺,還請大人治我的罪啊……”

愧疚?心虛?

玉康在心中思索,這全福必定知道內情,她要了兩張宣紙,繼續在紙上寫下問題,由師爺拿去給全福和劉大夫看,師爺等她寫完後並未直接給那二人,而是給於縣令過目之後,才將問題拿給二人。

全福接過宣紙,見上麵寫著幾個問題:“你說昨日便遇到本人,並與我一同飲酒,那是在何處飲酒?從幾時去,到幾時回?從你喝完酒到回錢府下毒,可還遇見他人?到過他處?你又是用什麼方法讓錢老爺服下毒藥?又為何一定要作假攀汙與我?”

在全福絞儘腦汁如何圓謊的時候,玉康提出想看看死者,於縣令便令衙役將錢老爺的屍首搬上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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