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祿寺的職能轉交鴻臚寺,光祿寺改為銀鈔寺,由趙開負責。
下麵,朕還要做出兩個調整。”
說到這,轉換轉頭對中書舍人胡安國說道:
“傳旨,宗正司的職能轉交大宗正寺。現有宗正寺改名為裁判寺,從今以後專門負責民商案件的審判工作。”
接著,他目光又望向趙鼎等人,接著說道:
“朕之所以要把民商糾紛單獨劃出來,交給一個衙門進行審理,是因為下一步朕會大力發展商業經濟。
當大宋的商業經濟發達之後,必不可避免的會引起很多的民事糾紛,這些糾紛需要由專門的機構來進行裁判,需要專門的判官來進行裁判。
沒有經過法律培養的官員,是沒辦法辦好這樣的案件的。
所以裁判寺將會從法律人士中選擇經過專門法律培訓的人員來擔任判官。
另外,朕會讓人製定一整套訴訟規則,例如四級兩審製終審製度。
就是說,裁判寺分縣、州、路、中央共四級,從下到上。
最下麵一級以縣名稱呼即可,如洪洞縣裁判寺。州一級為中級裁判寺,如泉州裁判寺。路一級為高級裁判寺,如京西北路高級裁判寺。朝廷的為最高級,不冠以所在治所名字,直接稱為最高裁判寺。
每個民商案件實行兩審終審,按照標的大小來劃分級彆管轄。
一個案件經過兩級審理就能生效。如果發現確有錯誤,上一級裁判院有權糾正下一級裁判院的判決,但是糾正之前,不影響裁判的執行。
此外還有訴訟規章製度,朕會儘快規範,這裡隻是給諸卿吹一吹風,讓大家心裡有個數。”
在場的官員都不說話,尤其是梅執禮,一直苦著臉。
作為大管家,他最害怕的是皇帝動輒做這事,做那事。哪一項看上去都是應該做,都是迫在眉睫,可是口袋裡總共就這麼多錢,到處都是窟窿。
現在皇帝又要新弄一個衙門出來,專門審理民商事案件,聽著的確在理,可是錢呢?
四級裁判院都是新衙門,修這麼多官衙,那是要花海量的錢的。
趙桓仿佛看穿了梅執禮的心思,微笑笑道:
“該花的錢必須花,至於錢,彆著急,朕有辦法掙到錢來修衙門。”
梅執禮趕緊起身躬身施禮:“那就太好了。隻是,百姓的稅賦徭役擔子已經很重……”
“放心,稅賦徭役隻會減,不會增加。”
“可是……”
“可是不增加稅賦,就沒辦法多收到錢,就沒錢修裁判院的錢,對嗎?
不需要提高稅賦也能掙大錢,掙錢的方法都裝在朕的腦子裡,放心就是了。”
梅執禮沒看到錢之前,怎麼可能放心?但皇帝都這麼說了,他也沒辦法,隻能答應,仍舊愁眉苦臉地坐了回去。
趙桓說道:“裁判寺非常重要。不要小瞧民事糾紛的解決,如果解決的好,對經濟的推動都會有極大的鼓勵和刺激作用,使他們放心大膽的從事民事活動和商業活動。
經濟繁榮,財政的收入就會增加,這是一個良性循環。
就好比一個國家,必須有官府衙役捕快來維護治安一樣,這一塊做不好,整個國家就會亂,誰還有心思去做生意去繁榮經濟啊?這些就是屬於必須花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