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14章(1 / 2)

陳默臉上明明白白地寫著“難道不是”四個字,可他雖然笨,但眼神好得很,看到董思思臉色又黑了一分,小心翼翼地說:“我錯了。”

嗬,男人,果然不管是哪個時代,都是一樣的。董思思也懶得問“你錯哪兒了”,因為她知道,這笨木頭肯定不知道。

“如果今天不是我跟你一起來,你跟那個巡警直接把人抬起來,一路顛著去醫院,那傷者很可能會死。”

董思思緩緩地說:“陳默,如果這個人因為你們挪動傷情嚴重,最後沒搶救過來,先不說最後判定如何,你覺得你有沒有責任?你會自責嗎?是不是又會覺得自己是煞星?”

人的心理是很複雜的。

陳默這十幾年被歧視被虐待,不可能單憑她這短短的時間,就能發生根本改變,受過的傷想要真正愈合,需要一個長期的過程。

人命很重,要是今天真的出了什麼事,他這一輩子都會內疚。

但同時,董思思也知道,陳默沒有醫學知識,如果樂於助人也需要門檻,需要十項全能,那這個世界上也許就沒幾個人有資格幫人了。

“我沒有生你的氣。”董思思看到陳默一臉疑問,她輕輕地哼了一聲,撇過臉,嘟囔著說,“我說過會手把手教你的。”

結果,這才幾天?不但什麼也沒教到,這笨男人還差點就要自閉一輩子了。

教人怎麼這麼難,回頭等她穿回自己的世界,她是不是該考慮給人資部漲工資?

董思思說:“脾臟是很脆的,受到撞擊可能會破裂。一旦破裂,平時再強壯的人也會倒下。像今天那個男人,看著好像隻是摔了一下,但以那個出血情況,估計是要做切除手術了。”

陳默終於明白,自己媳婦為什麼生氣了:她在怪自責沒教好他。

她怎麼能這樣想呢?她已經很好很好了!

他心裡湧起一股難以言喻的溫暖,像綿綿密密的泡泡,包圍著他,柔軟又細致,一點一點地修複著心頭那些累累傷痕的裂縫。

董思思又問:“記住了嗎?”

陳默眼眶有點發熱,認真地點了點頭,見她側著臉,想到她看不見自己點頭,而他又嘴笨,總是說不到位,心想還是得加上表情和眼神,三管齊下,讓她最大感受他有努力的決心。

於是,他悄悄地挪了挪腳跟,轉到董思思麵前,認真地點了點頭,真誠地看著她:“我記住了的。”

男人單膝蹲在她跟前,手肘撐在膝蓋上,脊背弓出一個漂亮的弧度,微微往前傾,像一隻守著自己窩窩的大狼。

從前他爺爺一家幾口就曾經在這艘船上過日子的,這就是漁民的家,而現在,對於他來說,有她在的地方,才是家,而他要好好地保護她。

董思思沒想到他還特地轉過來。

都說認真的男人最帥,陳默五官深邃,一雙眼睛長得尤其好,專注地看著董思思,明明不帶半點情和欲,隻為了讓她看到自己的真誠,目光卻還是莫名地顯得深情。

董思思仿佛聽到了自己的心跳聲,心想這不會是自己單身太久,憋出毛病了吧?總不至於對著個呆瓜都把持不住。

為了展示自己真的記住了,陳默還將董思思剛才說的話,逐字逐句地背誦出來,那一板一眼的模樣,像極了被老師點到名背課文的學生。

背完之後,他還自己又延伸了一下:“所以,我們平時也要注意,不要磕碰到脾臟,要是摔倒的時候,可以騰出手捂一下脾臟的位置,作為保護,這樣就沒那麼容易出現危險。”

這是超預期表現了,董思思意外地看了陳默一眼,難得誇讚一句:“可以啊,沒想到你還能想這些。”

陳默十分高興,眼神明亮,如果身後有尾巴,這會兒早就歡快地搖起來了。

他又問:“那脾臟的位置在哪裡呢?”

董思思之前在救人的時候,摸了傷者好幾個地方,所以他不知道哪個才是。

董思思伸出手,輕輕按在他左腰子和胃底之間的位置:“在這兒,你自己按一下。”

隨後她又簡單地介紹了一下人體,主要是針對陳默平時打獵捕魚時,最有可能麵臨的突發情況。

陳默聽得十分認真,董思思發現他記性和悟性都不錯,對他很是滿意。

她看了看時間,已經快一點鐘了,這個時候回去也差不多了,於是說:“就先說這些吧,回頭再繼續,該回去了。”

陳默點了點頭:“好。”

一想到領證,他心裡既緊張又興奮,恨不得馬上把船劃回去。

船裡被收拾得十分整潔,前艙也擺了張矮藤椅,藤椅坐麵是藤條編織的密網,坐上去比板凳軟得多,再墊層棉墊,就更舒服了。

董思思坐了上去,陳默拿出暖手用的小銅爐,之前燒好的熱水就在保溫瓶裡,他直接把保溫瓶裡的水倒進銅爐裡,用布袋裹好,放到董思思手裡。

外麵風有點大,但董思思不想坐在中艙,才在前艙這兒剛一坐下,一陣風刮來,她鼻子一癢,打了個噴嚏。

陳默怕她著涼,馬上到中艙的竹櫃裡拿出一件大衣出來,披到她身上:“船頭風大,還是多穿點兒。”

有了剛才戴鐲子的意外,男人已經學會舉一反三,知道衣服拿出來之後,還應該要給媳婦穿上了。

等董思思的手穿進袖子後,他又仔細地把衣扣扣上:“好了。”

董思思目不轉睛地看著他,又移開了目光,含糊地應了一聲:“嗯。”

這男人,傻是傻了點,但其實也沒那麼差……

陳默拿起撐杆,熟練地開擺,船體緩緩離岸。

*

下午兩點多的時候,陳默和董思思回到了海沙公社。

兩人的婚事已經傳遍了整個公社,成為這兩天家家戶戶談論最多的事情,甚至還有好事的專門蹲在公社委員會附近,看看兩人是不是真的來辦結婚。

許多人都在傳,董思思是因為跟自己嬸嬸鬥氣,這才說要嫁給了陳默。甚至有人說,兩人半點不般配,彆說早晚離不離的問題,說不定去領證之前,董思思就要後悔了,連公社委員的門口都邁不進去。

放著一堆家底好的小夥子、有前途的知青不嫁,嫁給個凶神惡煞的窮鬼?除非董思思腦子進水了。

董思思遠遠就看到了那些探頭探腦的人,嫌棄地哼了一聲:“這些人真無聊。”

也就是在這個落後的年代,什麼娛樂活動都沒有,所以人才會這樣吃飽了撐,特地過來圍觀彆人領證。

陳默馬上說:“我去把他們趕走。”

“不用。”董思思說,“讓他們看唄,酸死他們。”

董大小姐對自己人一向不錯,從不虧待。

以前在她手下乾活的員工,不管是基本工資還是年終獎,都是業內最高水平,所以每年招新時,很多人擠破腦袋都想進去。

對普通員工都這樣,對陳默就更不用說了,好歹明麵上是她男人,就像中午他要把自己的肉給她,她也會讓他夾回去自己吃。

進了屋關上門,怎麼對他,是她自己的事,哪怕這男人又傻又笨,但在外麵,其他人可沒資格對他指指點點。

董思思心想,不就是說她不喜歡陳默麼?簡單。

她牽起了陳默的手,抬頭衝他笑了笑,眉眼彎彎,又撒嬌般地往他身上靠了靠。

任誰在這個時候隻要看她一眼,都能看到她臉上開心又略帶羞澀的笑容,眼裡都是幸福的光,像落了滿天星河。

彆說其他人,就是陳默明知道她是做樣子的,也幾乎要相信她是愛他的,理智在沉醉和清醒間搖擺,像是踩在棉花上,整個人暈乎乎的,分不清東西南北。

就這樣一個簡單的牽手,讓所有附近原本打算看戲的男人們,瞬間酸到了極致!

“怎麼會?怎麼會這樣!”

“那陳默是給董思思灌了什麼迷魂湯嗎?”

“我不懂,那煞星到底有什麼好的!”

……

就這樣,在這些人羨慕嫉妒恨的目光中,陳默和董思思走進了公社委員裡。

從公社到生產隊,乾部們的思想覺悟都比普通村民高不少,也都抱著做人民公仆的心態。

這年頭講究自由戀愛,彆說像陳默和董思思這種隻是跨了個生產隊,彆的地方還有人跨城鄉,跨南北,跨了半個華國談戀愛呢!

“你們看,咱也不說遠的,就蘭工和他媳婦,不就是跨了半個祖國嘛,不一樣過得好好的?還生了蘭翔蘭心兩兄妹。”

“就是,所以你們也彆想太多,日子都是自己過,不是過給彆人看的,不用在意其他人說什麼。要是有做得過分的,你們直接來公社這裡就成。”

乾部們一邊給陳默和董思思辦手續,一邊寬慰兩人。辦理手續也沒花多少時間,乾部把證填好,蓋上公章,交給二人。

陳默鄭重地接過證書,仿佛那不是一張紙,而是世上最珍貴的寶物。

直到兩人從公社出來,陳默臉上還掛著幸福的笑容。

他眼裡帶了點期待,問:“走了那麼久,你是不是累了?”

董思思輕飄飄地看了他一眼,這男人,居然還耍起小心眼來了。她明知故問:“乾嘛?”

陳默努力掩藏著心裡那點小心思,強自鎮定地說:“要是你累了,我……我背你。”

這點距離其實也沒什麼,董思思是大小姐是作精,但還不至於連走一點路都要人背,這裡本來就沒健身房,她一向都有健身的習慣,現在也隻好走路當運動。

今天早上讓陳默背,那是故意要氣他那神經病伯娘而已。

“我不累——”董思思起了捉弄的心思,故意拖著調子說,果然看到了男人臉上閃過一絲失望,稍稍一頓,又眨了眨眼,瞳仁裡都是狡黠,“不過如果你想背我的話,也不是不可以。”

陳默的眼神又亮了起來,長腿一跨,直接站到她跟前,轉過身,蹲下,動作行雲流水,一氣嗬成。

他回過頭看著董思思:“想背。”

董思思忍不住笑了一下,趴了上去,摟著他的脖子,在他耳邊輕輕地說:“那就勉強讓你背吧。”

少女的氣息灑到他的耳蝸裡,溫暖又濕潤,陳默的耳根唰地一下就紅了。

董思思哈哈大笑了起來,拍了拍他手臂:“走吧,純情少男。”

*

兩人回到陳家村,村裡不少人都養了狗,之前董思思嫁過來之前很少出門,就是因為直到農村人家大多養狗的,而她那便宜叔叔因為有鼻炎,所以家裡沒養狗,她才不用擔心。

這年頭養狗都沒有拴住的,到處跑,但一看到陳默,就都紛紛避開了,像是看到了什麼猛獸一樣。

董思思把下巴擱在陳默肩膀上,懶洋洋地說:“可以啊,人形驅狗機。”

這詞對陳默來說很新鮮,但他大概聽懂了。

從前隻有他親自養大的旺福會親近他,很多人說他“狗都不理”,也更加坐實了他煞星的名號,說心裡不在意是騙人的,隻是在意也沒用,所以到最後也就麻木了。

但現在,他很高興自己“狗都不理”,因為他媳婦怕狗,隻要有他在,狗就嚇不到她。

還沒到家門口,蘭翔就從自家門口探出頭來,朝兩人用力揮手:“默哥、嫂子!你們回來啦,快過來快過來!”

陳默背著董思思走進了蘭家,今天他們兩人去領證,蘭家夫婦知道經過昨天晚上,對麵陳繼東夫婦肯定是跟這小兩口鬨上了,所以他們今天也特意早點回,還是讓這小兩口過來吃飯。

陳翠香正好端著砂鍋經過,看到這小兩口,調侃了一句:“唉喲,阿默知道疼媳婦,不錯不錯,到地了還舍不得放下來。”

蘭誌淩也笑著說:“好事兒,這樣感情才好。”

陳翠香哼哼兩聲:“你當年背我可沒背這麼長的路。”

蘭誌淩無奈:“那我不是力氣沒阿默大嗎?”

蘭翔蘭心哈哈大笑,陳默從耳根子紅到脖子,這才把董思思放了下來:“我、我給三姨搭把手做飯。”

“哎,彆彆彆,”陳翠香連忙拒絕,笑著說,“你好好陪思思得了,三姨還缺你這一手嗎?”

蘭翔也說:“哥,你托我辦的事兒,我可都辦好了,你跟我過來看看。”

蘭心挽起董思思的手,笑眯眯說:“嫂子也一起過來看看吧,默哥可用心啦!”

董思思朝陳默遞去詢問的眼神,陳默有點不好意思地說:“我今天早上拜托蘭翔,去趕集的時候,看看有沒有鵝苗。”

本地養雞養鴨比較多,因為鵝比這兩種家禽都要貴,大夥兒能吃上肉就不錯了,農村裡沒幾個人挑著貴的吃。

蘭誌淩見董思思一臉不解,解釋說:“阿默想得周到,你們不養狗,總要養點彆的來看家。”

董思思一下子就明白了,南方這邊看家一般是用狗,但在華國彆的省份,也有不少地方養鵝看家,甚至有的地方還代替警犬,配合警察一起巡邏,保護地方安全。

蘭翔走了三個鎮,特意挑了五隻個頭大的獅頭鵝苗,全都給買了回來,放到了院子裡。

獅頭鵝是最大的鵝品種,一般都能長到十二三公斤,要是養得好,最大的能到二十來公斤,展開翅膀後長度能到將近兩米。

而其中,最神奇的地方在於,因為鵝眼的構造特殊,所有東西在它看來,都是微小的,所以它非常有自信,總覺得自己一口下去吞掉對方,乾架從不退縮。

因此,大鵝的戰鬥力,可比狗強多了,牙尖嘴利,一嘴巴咬住後拚命擰,能疼死個人。有它的地方,村霸的名號絕對落不到狗子頭上,彆說狗和小孩,大人看到成年鵝,都不敢輕易惹的。

蘭翔氣哼哼地朝陳默說:“哥,我今天在二樓可瞧見了,今天你和嫂子出門之後,那倆狗東西在你們屋前麵鬼鬼祟祟,要不是你換了門鎖,他們肯定要進去偷東西了。”

董思思皺了皺眉:“這兩人還真是賊心不死。”

幾個人已經走到院子外麵,陳默看了一下鵝苗,估摸了一下,說:“以後我帶這些鵝去灘塗,讓它們在那兒找吃的,能長得快一些。”

他自己親手做的門,挑的是山上能找到的最結實的木頭,門鎖也是他自己親手弄的,有信心不被伯父伯娘撬開,但他平時要出門乾活賺錢,媳婦留在家裡,要是那兩人天天過來騷擾,肯定會壞了她心情。

有了這些鵝,到時候他在自家屋前圍圈柵欄,讓鵝守著,伯父伯娘如果一靠近,就會被鵝咬,也就不會來煩他家了。

灘塗是海邊的潮浸地,在潮汐下,一些細小的魚蝦螃蟹,會被衝到灘塗上,沉澱的泥土也很肥沃,要是能在灘塗上放鵝,可比喂飼料糟糠強上不知多少倍。

平時沒人這樣放養雞鴨,是因為灘塗不是什麼人都能上去的,邊緣沒什麼可吃,要是走得靠裡麵了,萬一人陷在裡麵,像沼澤那樣,那就有危險了。

陳默倒是不怕,因為他有經驗,附近十幾裡地的灘塗帶,他都非常熟悉,如數家珍。

晚上大家一起吃飯,董思思夾菜隻夾離自己最近的,陳默之前就發現了她這個習慣,於是一開吃的時候,就先替她夾菜,引得蘭家幾口又是一陣調笑。

蘭翔打趣道:“嫂子,咱哥這就屬於是,捧在手裡怕摔了,含在嘴裡怕化了。”

董思思抿唇笑了笑,陳默又鬨了個紅臉,瞪了蘭翔一眼:“就你話多,我捧手裡才不會摔著。”

他媳婦太瘦了,背著都沒感到多少重量,他要是這都抱不穩,他直接一頭撞到豆腐裡去得了。

蘭翔朝他擠眉弄眼,在遇上嫂子之前,他默哥什麼時候臉紅過呀?出門後就是整一個大冰坨坨,回到他伯父家又是啞巴軟柿子,狗都吃得比他好。

陳翠香又朝董思思說:“思思,這也快過年了,我看,你倆過來跟咱們一起吃得了,也熱鬨些,不用對著陳默那伯父伯娘。”

她沒有問陳默,因為她知道,這小兩口裡,拿主意的肯定是董思思,就算她問了陳默,陳默也是要看董思思的意思的。

董思思也喜歡蘭家,乾淨、溫馨,於是點了點頭:“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