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壞孩子樂隊(1 / 2)

走出帝都飛機場,坐上出租車的餘小白沿著星羅密布般的道路前行,繞了不知道幾個街區,才來到華夏搖滾唯一的烏托邦——樹村。

樹村位於帝都的西北角,圓明園以北,曾被稱為“京城搖滾村”“搖滾聖地”。

隨著時代的發展,這裡將要被開發,昔日的搖滾聖地到了他生命的最後階段。

樹村,將要消失了,頂峰時,這個神奇的地方有數千名搖滾樂手曾租住在這個村子,這裡有太多搖滾樂手的回憶。

無數曾經在這裡的生活過的搖滾樂手,自發組建了這場告彆搖滾音樂節。

此時,已經是下午五點多,已經有許多人開始忙碌起來了,為即將開始的搖滾音樂節做好準備。

餘小白輕車熟路地在巷子裡穿行,很快就把所有熱鬨都遺留在了身後,找到了一處小屋。

推開屋門,裡麵立刻有一個身材高大青年男子立刻站了起來,發現來人是餘小白,男子露出了一個興奮的笑容,上前把餘小白抱在懷裡,重重在後背捶了幾下,激動道“小白,你終於來了?”

餘小白臉色難看地從男子懷裡掙脫出來,淡淡道“王哥,我不搞基。”

眼前這個青年男子是餘小白相交數年的老朋友,王煒。

王煒是一個標準的搖滾迷,癡迷搖滾樂,今年二十七歲,已經在搖滾這條路上走了十二年了。

是一個技術高超的貝斯手。

樹村這個華夏曾經的搖滾聖地要消失了,王煒自然不會錯過這場告彆音樂節。

餘小白也是在王煒的邀請下來這裡的。

一年前餘小白在ktv唱了一首自己寫的搖滾歌曲,被王煒無意中聽到,王煒就把餘小白當做上帝。

他現在最大的願望就是和餘小白一起組建一支搖滾樂隊,他相信,他們的樂隊會在華夏掀起一場無與倫比的風暴。

王煒在搖滾圈混了這麼久,太清楚餘小白唱的那首歌的厲害之處了,他嗓音條件不好,不適合做主唱,餘小白就是天生的主唱。

這時,裡屋又出來了一個年輕男子,和餘小白略顯清秀,世家公子陌上如玉的英俊不一樣,男子稍顯粗獷一些,一頭板寸頭,深邃的五官仿佛刀砍斧鑿出來的一般,多了一份男子漢的氣質。

李陽,鼓手。

李陽和王煒比起來就顯得穩重了很多,看著餘小白,他微笑著點了點頭,淡淡道“小白來了,歡迎。”

“李哥好,我姐和胖哥沒在這裡嗎?”

“我以為我是最後到的。”

不等李陽說話,屋外就傳來一聲洪亮的聲音。

“小白,這裡可是胖哥我的地盤,趕緊出來接著,胖哥出去給你買好吃的了,這就是今晚的晚飯。”

說話間,就見一個足有兩百斤的胖子提著不少吃的東西走了進來。

光餘小白看清楚的就有什麼烤鴨,鹵煮,炒肝,爆肚,肉餅......種類太多了,胖哥不愧是吃貨,能一次弄來這麼多帝都有名的小吃。

胖哥胡小天,鍵盤手,地道的帝都本地人。

這處小屋就是胖哥自己的地盤。

“胖哥,買這麼多吃的,吃得完嗎?太浪費了。”

胡小天放下手裡提著的東西,快速來到餘小白身邊,和王煒一樣,一把把餘小白抱在了懷裡,大聲笑道“胖哥我肚大能撐船,放心,你們吃剩下的都是胖哥的,不會浪費。”

“小白,胖哥想死你了,自從上次見麵,咱們都快一年沒見過了。”

“小白十八歲了吧!能喝酒了,等胖哥一會,胖哥出去在搞點好酒,今晚我們兄弟幾個喝個痛快,好好高興高興。”

餘小白無語,這人真是自來熟。

鼓手李陽,鍵盤手胡小天,這兩人都是王煒介紹他認識的。

說起來,除了王煒他交往得比較深,李陽和胡小天,他並不是太熟悉。

今天是三人第二次見麵,李陽表現得很正常,胡小天表現得太自來熟了,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社交牛逼症,長見識了。

聽到胖哥今晚安排的局要喝酒,餘小白一陣頭大,昨晚才被李叔坑了一把,今天說什麼都不能犯同樣的錯誤。

他不討厭酒,也喜歡喝酒,但喝酒傷身,可不是說說而已。

昨晚喝酒之後的身體反應讓他知道這副身體對酒精有些抵觸,不適合喝太多的酒。

連忙出聲道“胖哥,彆,您可千萬彆提酒,我晚上要去我姐家,要是讓我姐發現我喝酒,那就慘了。”

胖哥一聽這話,臉色也有些不自然,喃喃道“是啊,要是讓雯姐知道是我讓你喝酒,不廢了胖哥才怪。”

“胖哥可不是那個女魔頭的對手。”

“不喝酒,咱們不喝酒,小白,你可不能告訴雯姐胖哥要你喝酒。”

說完認真的看著餘小白,生怕餘小白在雯姐麵前出賣他,一想起雯姐可能做出的事,胖哥就忍不住打了一個激靈。

一邊的王煒忍不住笑了,大聲道“胖子,你就知道欺負小白,有本事去找雯姐喝酒,你要是敢找雯姐喝酒,我敬你是條漢子。”

李陽也忍不住穩重人設,差點笑出聲,淡淡道“好了,你們彆鬨了,小白來一趟不容易,剛下飛機,又坐了這麼久的車,肯定累了。”

“讓小白坐下先休息休息。”

幾人這才安靜了下來。

餘小白口中的姐,就是這個團隊中的吉他手餘雯,和餘小白一個姓,都姓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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