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7 章 IF:雙和離(7)(1 / 2)

換嫁春風 明春鳶 9197 字 11個月前

等這幾句真相,紀明遙等足了兩年零十個月。從十七歲的新年,等到了十九歲的冬天。

她最開始的目標是顧六。寶慶姐姐安排的人到京中後,最先接觸的也是顧六。

但不知為何,顧六竟對外來商人有了超乎尋常的警惕,一概采買諸事,他隻肯用多年熟了的人,竟是一個新人都不願用了——哪怕新人為了攀上理國公府,給他幾倍的好處。

接觸他不成,為免於打草驚蛇,她和寶慶姐姐隻得暫停計劃半年,換過一批人,分頭試探其餘可疑管事。

終於叫她等到了。

魏林醉後說漏嘴,說二十年前,他曾受理國伯吩咐南下一次,是看管一家人老實到南邊安家。

他說,這趟差事雖然沒大油水,走得倒算輕鬆。那一家子全是老弱婦孺,隻有一個十八·九的小子,算是大人,路上根本不敢起歪心思,還殷勤服侍他,每天買好酒好菜請他。到了揚州,這家子就買房置地,過上日子,又不到一個月,竟做起生意了。他又留了兩個月,看他們果然老實,就回京來複命,隻可惜,老爺沒賞他太多。

魏林沒說這一家人姓什麼。寶慶姐姐的人怕他起疑,也沒敢深問,隻當聽了個故事過去。

但紀明遙覺得——她就是覺得——如果姨娘的姓氏沒被改過,這一家人,應是姓“沈”。

他們應就是,姨娘——她這一世親生母親——的親人。

是賣了她娘的人。

是賣了她娘,還拿著娘的賣身銀子,過得很好的人。

紀明遙把“沈”字寫了滿紙,隨後揉皺、撕碎、放入火盆,毀屍滅跡。

冷靜、冷靜,她對自己說。

先彆做定論。

已經等了這麼多年,還差這一兩年嗎?

將去邊關,紀明遙請寶慶送了她幾個女護衛。

一路北上,她和溫從陽趕在新年之前到了邊關雙平府。

新年一過,紀明遙便令女護衛中的兩人帶青霜、花影和幾個可靠男子一起南下去揚州,找尋仁聖三年在揚州新落戶、安家、買房,還做起了生意的“沈家”。她命,如若找到,先不必與他們有任何直接接觸,隻需詳細探明“沈家”每個人的現狀和二十二年來所有經曆,回來告訴她。

離開理國公府,她終於能自由使用手中資源。

溫從陽向來不管她做什麼,隻要她高興就好。就算他好奇服侍的人怎麼少了,也最多會問一句,她隻需給出一個合理回答,他便不會再懷疑追問。所以,她也不用怕被他阻攔。

現在,她是真的有點喜歡他對她的“癡情”了。

某種意義上,他很聽話。

邊關苦寒,不比京中富庶繁華,氣候也更冷。將至陽春三月,天上卻仍在飄雪。

而溫從陽調來邊軍,雖從五品千戶升為正四品指揮僉事,卻也不再是金尊玉貴的國公府大少爺。

東羌蠢蠢欲動。他來邊關是為守疆衛土,並非是來享受,又上有總兵霍元和眾指揮,即便他有心,想給紀明遙安排和在京中理國公府一樣的生活條件,也不可能做到。

他很愧疚。非常愧疚。

紀明遙當然體貼地告訴他:“說要和表哥一起來的時候,這些我就都想到了。表哥知道,我一向不看重吃穿用度,這樣已經很好。表哥也不必再對我愧疚、為我難過:能和表哥在一處,我真的很高興。表哥隻管用心在正事上,早日得勝,咱們便能早日回家。”

這話說出口時,是真是假,她自己都不會去想。

她早已欺騙自己成了習慣。

溫從陽重振精神,去往營中練軍。

紀明遙獨自思索片時,開始給代夫任四安指揮使的方夫人寫信。

成婚四年,幾乎全京城都認為,溫從陽從一個不學無術、字都認不全的紈絝,成為踏實在京營裡任職、還一年比一年功勞更多、甚至自請來邊關的忠勇小將,離不開她這“妻子”的督促教導。

大約是溫慧的手筆,為挽回紀家女兒和她身為母親的名聲,京裡還在讚揚她是,“賢妻”。

但其實,在來到雙平之前,她從來沒有主動督促過溫從陽習武、上進。

重活二十年來,一次都沒有。

她都沒讓自己“上進”,怎麼可能耗費精神,整日去想怎麼敦促彆人努力。真有這個精力,她一定會用在自己身上。

成婚之前,全是溫從陽先自己做成什麼,再來向她邀功,求她的鼓勵和誇讚。他還會經常同時帶來很多麻煩,讓她不得不疲乏應對。若他哪次隻是單純做成了一件事,她簡直想燒香。暗示霍元嚴格管理他, 是她給張老夫人理由找她的不痛快,避免圓房。

但她也沒有辦法阻攔溫從陽上進。

她鼓勵是錯、阻攔更是錯。不阻攔,至少他真的會有進步,也能算是好事吧。

重生到這個世界後,她更是沒有再像上一世一樣,拚儘全力,鞭策過自己力爭上遊了。

她想活下去。身體健康地活下去,也不被人陰謀針對,好好活下去。

可現在,她有些後悔,至少在閨中時,她應該學會騎馬。

她不該被母親的去世困住。

若想真正為母親討還公道,她就不能被那個黃昏困住。

否則,她該怎樣在軍中做出些許實績,正式站到皇後眼前。

再想得悲觀些,若敵軍破城,她還不會騎馬,連跑都跑不快。

命都沒了,還談什麼公道。

去年三月,紀明遠和齊國侯二妹妹成婚之後,劉皇後開始重建宮中女官體製,還在京中選拔了三十一位腹有詩書的女中英才,整理曆代賢女、才女詩文,修書刊印。

紀明遙詩文不堪,自然不在入選之列。

但曾在秋獵夜宴上以詩賦獲賞的紀明達,也未能入選。

顯然,皇帝和皇後,對安國公與齊國侯的聯姻,極是不滿、提防。

婚事一成,這兩人的野心,也已昭然若揭。

紀明遙也是安國公之女。她甚至嫁的是安國公夫人的娘家。從前年到去年,她還親自往來安國公府足有近九個月,替紀家操辦了這樁婚事。若非有寶慶姐姐的關係在,比起紀明達,她應更不受帝後信任。

但若……她想叫理國公府死呢?

管教家人不利、縱使豪奴欺壓百姓等罪名,隻能讓這些勳貴禁足、罰俸、停職。真正被杖刑、流放、砍頭的,隻有各家奴才。

可若是勳貴本人強奪民女,還逼迫其家人遠走他鄉呢?

本朝律法——

強奪良家婦女,當處絞刑!

首先,她要等到切實的證據。

其次,她需要儘可能高的身份。或者說,能讓皇後和皇帝看到眼中的價值。

她相信這世上仍有公義在。當今皇帝勵精圖治、愛民如子,大周境內稱得上吏治清明、百姓溫飽安樂。就算她現在尋上都察院彈劾理國公府或去敲登聞鼓,也有五分可能會討回公道。

但她想集齊證據、確保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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