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注意到所有魔法部雇員都抽出了魔杖握在手中,可他不僅不怕,反而出人意料地笑出了聲:“辛克尼斯先生,我得提醒你一句;一旦你們揮動魔杖對我發起進攻,整件事的性質就變了。”
可這個辦法能用來對付任何人,唯獨不能用在佛瑞斯特家族族長身上。這是一個發起火來就不管不顧,有能力叫整個英國魔法界餓肚子的主兒。
“這不是?想不想去的問題。”當蛇夫座小宇宙的心靈操控能力被收回,辛克尼斯等人的膽氣也隨之恢複,可笑這幫魔法部雇員竟完全沒有察覺其中變化的前因後果;“你必須跟我走一趟――我堅持。”
殺人罪?攝魂怪又不是人!
就魔法界對非人智慧生物的態度來說,連馬人這種體貌特征與人類有一半相似,智力水平和思維方式更是無比趨近的物種,魔法部都沒有對其定下準確的身份、權利;攝魂怪難道還能先一步享受人權?
如果攝魂怪不被認為是人,甚至不被認為是智慧生物,那林?的行為就挨不上殺人或傷害罪的邊。
把案發現場“打掃”乾淨之後,林?才慢悠悠站起來,轉身看向魔法部一眾職員――尤其是辛克尼斯;問道:“怎麼樣,想好該說什麼了嗎?”
“佛瑞斯特先生,你殺死了魔法部的雇員。”還記得加上“先生”這個禮貌稱呼,應該是辛克尼斯最後殘留的一點理智;“我要求你跟我回魔法部接受調查……”
如果辛克尼斯把攝魂怪定性為財產,要求戈夫伯爵出錢賠償的話,沒準會被人拿錢砸死,然後還得捏著鼻子取消處罰……
或許可以。問題是……破壞財產那是要賠的;賠償的標準同樣沒定。而且,以魔法部現行的法律規定,破壞財產隻要賠償到位,是可以極大降低處罰標準,甚至直接取消處罰的。
林?可不管彆人怎麼想,反而饒有興致地蹲在地上觀察攝魂怪“死”後遺留的殘灰。
反正有燒死攝魂怪這個事實在,先把人逮回去,具體罪名回頭再慢慢想。
可事實上,根本沒有人知道林?沉吟時究竟在想什麼。
林?看了看辛克尼斯,再看看他身後的魔法部職員,毫不掩飾自己的輕蔑:“我不想去,而且也不想再看到你們在倉庫出現――尤其是攝魂怪。”
戈夫伯爵並不是因為與魔法部的衝突而猶豫;他心裡琢磨的是:既然康斯坦丁已經改變了哈利波特三年級的故事劇情,那自己要不要摻上一腳,讓劇情變化的幅度更大一點?
借這次攝魂怪死亡的機會跟魔法部鬨翻,去拆了魔法部大門好不好?
有些事兒就不經想,越想越讓人覺得有意思;林?心裡蠢蠢欲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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