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李毅矯情,而是因為他知道,在未來格林兄弟將會在雷吉.格林的帶領下,一路披荊斬棘,在短短不到20年的時間內就將公司的市值做到了8000億美刀。
按照持股比例,到那個時候,李毅僅僅憑借這一投資,身價就能超過2600億美刀。
但是很可惜,這家公司最終在08年的時候轟然倒塌了。
而這一切都源於雷吉.格林本人極具冒險的投資手法,如果通過這次機會能讓他得到一些教訓,這對於公司未來的發展未必是一件壞事兒,或許能避免公司破產的結局也說不定。
正因為如此,李毅對於這件事情的態度很明確,我隻給出建議,至於怎麼選擇,全憑雷吉.格林決定!
想到這裡,李毅便不再糾結這件事情了,而是盤算起回家的事兒了。
算算時間,差不多再有一周他就能完成收網工作。
一旦結算完成,他也就要返回港島了!
不過在走之前,他還有兩件事情要做,第一件事情就是給戴維斯等人支付股權轉讓的費用。
隻是不知道,當戴維斯等人得知,自己付給他們的錢都是格林兄弟公司這次投資所得之後,會是一種什麼樣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