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麵好多都是帶節奏的。
說我這個丈夫和宋晚音名副其實,占著茅坑不拉屎。
所以宋晚音才一次次出去找彆的男人。
歸根結底,都是我的錯。
沒有愛了,非要纏著她,為的就是她的錢!
“你看看,這說的多難聽!我覺的就是故意這麼做的!”
陳栩冷哼一聲,他不說我也知道。
“老板,你說宋總到底圖什麼?”
“要跟你離婚就離唄,磨磨唧唧的不離婚,非要把你留在身邊折磨來折磨去的,真不知道想什麼呢!”
他不懂。
宋晚音就是這樣的人。
哪怕她不愛了,也不會允許有人離開她。
更不會允許在她不同意的情況下離開她。
而我,做了她三年的玩物,不愛、不想要、甚至厭惡……可依舊可以隨意拿捏,滿足她病態的欲望。
隻是……
這個新聞,我覺的並不像是出自她的手筆。
更像是,徐軒!
輿論的導向,是有傾向性的。
將矛頭對準我沒有錯,可是將他自己摘出去了,是受益者,那便是他無疑了。
“不用理會。”
“有人自會處理。”
我了解宋晚音,她最討厭有人逼迫她。
徐軒這一手逼宮,就如同未婚先孕逼迫結婚一樣,隻會適得其反。
至於對我的影響。
可以忽略不計。
“真的不理會?這上麵說的可難聽死了。”
陳栩還是擔憂問道。
“說的是事實,我現在就是占著茅坑不拉屎啊。”
“隻是,現在我想離開這個茅坑,茅坑不願意罷了。”
“告訴公司的人,不要議論這件事,就當做沒有看到知道麼?”
我說完後,陳栩嗯了一聲,不過卻冷哼道“他們剛剛可是私下裡沒少罵宋總,一個個都為你打抱不平呢!”
“不過,老板你不想讓他們議論,我會讓他們閉嘴的!”
我笑了笑,“嗯,告訴他們,不用為我打抱不平,我比宋晚音更想離婚。”
“如果鬨到最後真的在離婚協議上簽字,我求之不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