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4章 心靈解脫(2 / 2)

嬌妻二十八 袤一 3623 字 9個月前

“媽,您就彆張羅了,醫生都說了,在沒有排氣之前,水也不能喝。看到這些吊瓶沒?身體裡所需要的營養這裡麵全有。

這樣吧,我去醫務室和醫生溝通一下,你陪我爸坐一會兒,不過,不能多說話,更不能給他喝水和吃的。”孔玲一看,老媽目前的情形,你想讓她老人家走是不可能的。這樣一想,覺得還是讓老兩口子單獨待一會兒的好,免得自己當電燈泡。

孔玲剛出病房,就看到李哲陪著黃冰冰過來。

“孔叔醒了嗎?怎麼樣?有什麼反應嗎?”一看到孔玲,李哲問道。

“醒了,一切指標都正常,老兩口子正在裡麵交流,我可不想當電燈泡。對了,這麼早你們過來乾什麼?不用去公司嗎?這裡有我就行了。”孔玲對兩個人說道。

“和好了?不離婚了?”聽她這麼說,黃冰冰有些意外問道。

“現在是沒事兒了,以後就不知道了。不過,看眼前的情形,我媽一時半會是不會同意離婚的。你們倆趕緊去公司吧……我今天在這呆一天,明天早上回新區。”孔玲說道。

“正好上班路過這兒,那我們就不進去了,彆打擾了二老。這樣吧,這幾天你就留著江南,我現在就去新區,有什麼事你打電話。”李哲想了一下說道.

三巨頭都在這裡,一是沒有什麼用;二是三個人不能一個都不在公司,萬一有什麼事兒,那就麻煩了。

“那你回新區吧,我陪孔玲喝杯咖啡再去公司。”黃冰冰說完,拉著孔玲的手,向電梯走去了。

“對了,我爸說不要追究那個男人的責任,你不是有律師證嗎?這件事怎麼辦好?”三個人進了電梯裡,孔玲看著李哲問道。

“這是一件刑事案,就算孔叔不追究,執法部門也會立案的,隻不過是判多判少的問題。不追究了,能少判他幾年。”李哲說道。

“聽我爸說,當時如果那個男人不報警,他的命可能也沒了。不過,下手這麼狠,我還是不想放過他,最好關到裡麵永遠也彆放出來。”孔玲說道。

“是這樣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傷害他人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目前這件案子看,不管追究不追究,都不可能是算過失傷害的。所以,估計應該在三年到十年之間。

如果孔叔和你們家不追究,應該不會超過五年。

我的意見是,這件事兒,你就不要過多的摻與了,聽孔叔的,他說怎麼辦,就怎麼辦。

有的時候,不追究也許是一種心靈的解脫,是一種自贖救。”李哲分析著說道。

聽李哲這樣說,老婆黃冰冰看著他好一會兒,突然的一笑:

“孔玲,在這方麵他有經驗,你就聽他的吧。”黃冰冰用略帶諷刺的口吻說道。

“怎麼說話呢?我這不是幫孔玲分析嗎,怎麼還扯到我身上來了呢?不跟你倆說了,我去新區。”正好電梯到了一樓,李哲說完,轉身向著停車場走去。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