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完二老哽咽般斷斷續續把兒媳婦的過往說了之後,李哲輕輕的歎了口氣。
畢竟是人家的家事兒,雖然感到有些氣憤,但沒辦法,尤其是於得水沒了,誰都沒有權利限製女人的自由。
不過有一點,李哲知道,女人最後的結果不會太好。
“對了,您二老回到華夏搬出縣城,把孩子的戶口落在江南之後,可以到當地執法部門起訴,要回得水留給孩子的那份撫養金,到時候,我給你找一個律師。
如果媽媽花孩子的那部分錢也就無所謂了,畢竟是生他養他的親媽。但給不相乾的男人花,就有點說不過去了。而且部分錢,是於得水留給兒子的,任何人沒有權力拿走。”李哲對老人家說道。
“可是……已經簽了協議……還能要回來嗎?”聽李哲這麼說,老爺子不相信的問道。
“這個放棄孩子撫養費的協議,是您和她簽的,並不是孩子自己的意思。當然了,到時候一定要做好孩子的工作,隻要小家夥堅持要回來,她不敢不給。”李哲提醒著說道。
“孫子雖然才五歲,但他比同齡孩子成熟的早……窮人的孩子早當家嗎……什麼都懂,這也是不回家的原因……不喜歡那個男人……就是那個健身教練。”老爺子說道。
“其實,這件事兒最好是等孩子長大以後在辦,不過,聽您這麼一說,我還真擔心孩子的這份筆錢,用不上兩年就就會被揮霍掉,那樣的話,就說執法部門支持我們,錢也要不回來了。”李哲輕輕的歎了口氣說道。
“您說的對……回去以後,我就辦這件事……謝謝老板……如果不是您……彆說孫子的錢了,連我們的,可能一分錢都得不到。
不過,來的時候我和他奶奶就商量好了,就算一分錢也拿不到,也不能把孫子給那個沒有廉恥的女人。因為……孩子這麼大了,這兩個不要臉的,竟然當著孩子的麵……”老爺子說到這裡實在是說不下去了,搖了搖腦袋。
“這樣,到時候我給你派一個有經驗的律師……就算最後這筆錢要不回來,也不能放在女人的手裡,到時候可以指定一個賬戶,由您們二老,孩子的媽媽,還有執法部門共同監管。也就是說,這筆錢存到這個指定的賬戶之後,三方誰都沒有權利單獨啟用,等孩子到了18周歲,可以交給孩子自己掌握。”李哲想了想說的道。
以自己對這個女人的了解,想讓她把錢吐出來交給孩子的爺爺奶奶掌握,有點困難。
按著之前的安排,二老帶著孩子第二天和女人乘坐同一航班的飛機回華夏。聽了老人家這番介紹之後,李哲改變了主意:
“這樣吧,明天讓她們先走,你帶著孩子在這兒多呆幾天,我派人帶你們四處走走,到大城市看一看,等我回華夏的時候,坐我的私人飛機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