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在孩子長十八歲成人之後,有權獨自處理這筆款的時候,才能動。
當然了,如果在十八歲的時候,這筆錢被花掉了,他也可以到執法部門去起訴,要回這筆錢,這同樣是他的權利。
所以,我勸你們,孩子的這筆錢,在他十八歲之前最好不要動。”律師在一旁接過話來說道。
雖然律師也知道,這話說了也當白說,不過,還是警告了對方一下。
“媽,這樣的分配方案我不接受,一千萬就應該全給我……”女人漲紅著臉對她媽媽說道。
“女兒,你聽媽的……這裡不是華夏,咱得按法律辦事兒,如果不簽字兒,人家可就按兩份分了,那你可什麼都得不到了……”母親也是真的急了,當著這麼多人的麵兒,直接對女兒說道。
“我就不信了……”
女人用力的把母親的手撥開,瞪著泛著紅色血絲的眼睛說道。
“你不用不相信,我們今天所商談的現場,都進行了錄像。如果你不簽字,就等於你放棄了這份繼承權,所以,我們現在就可以按兩份分。
當然了,你也可以阻止你兒子摁手印兒,那樣的話,你兒子所繼承的那一份兒,直接由他的爺爺、奶奶來代管。
對於我們的這種做法,如果你認為不合理、不接受,可以向當地的執法部門提出異義,也可以上拆。”律師繼續說道。
“聽媽媽的話,你就簽字吧,人生地不熟的,就算是想上拆,連執法的大門兒都找不到……這可不是一筆小錢兒,和孩子的加在一起,有六、七百萬呢。”母親小聲地對女人勸解道。
“憑什麼給他們一份呢?是我跟於得水過日子……”女人還想說什麼,不過一看到律師正在整理文件,還是趕緊把嘴閉上,鐵青著一張臉:
“好,我簽字……我們會記住你們這個……不講理的公司的,下輩子也不想再遇到你們。”女人說完,拿過筆來,氣囊氣死的在律師遞一過來的文件上,簽了自己的大名,並按上了手印兒,把兒子的小手印也按了上去。
沒用上一個小時,整個手續全都辦完,錢也很打他們提供的賬戶上。
“這是給你們的隨時花費,按人頭,每人二萬。雖然不多,代表了我們的一點心意。”辦完手續後,律師拿出現金來,每人給了二萬華夏幣,說道。
“謝謝了,我代表得水,謝謝老板,謝謝大家……為我們老兩口子做主……雖然得水不在了,但我還是感謝你們……”於得水的父親流著眼淚說道。
這老兩口子雖然隻是普通的工人出身,不過,素質還是很讓李哲佩服,兒媳婦這麼不講理兒,老兩口一句話都沒有回。
“孫經理,你告訴財務,從我的賬戶上給二老再打三百萬,算我對二老的一點心意。”李哲看著於得水的老爸老媽,眼睛有些濕潤的對手下吩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