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0章 刹不住車了(2 / 2)

嬌妻二十八 袤一 3728 字 9個月前

按著這位頭牌的家裡人說法,當年夏冠華是她的常客,而且頭牌因為在東方市有些根基,就想要挾夏冠華娶自己,否則就把他一些見不得人的事兒抖落出去。

不過,沒過多久,這位頭牌就來了一個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有人說頭牌過夠了這種生活,一個人悄無聲息的去了國外,過著隱居生活了;也有的說被人賣到國外去了。而且頭牌的家屬要求執法部門立案,因為頭牌在沒出事之前,曾經打電話告訴家裡人,如果自己出了意外,一定是被夏家給害了。

最關鍵的是,這個頭牌的是不是打過這種電話,除了她的父母之外,沒有人知道,而且電話又沒有錄音——口說無憑,最後連案都沒立上,因為不夠立案標準。

這些陳芝麻爛穀子的事兒一被翻騰出來,雖然沒人知道真假,但網絡蹭流量的這些人,怎麼可有放過這樣的機會呢?

所以呀,轉載的,添技加葉的,主觀意測的……各種演繹幾乎占領了整個網絡,不火都不行了。

而最先挺不住的,並不是夏冠華,而是當年處理這個幾個案子的執法部門——就在網絡發酵的當天深夜,當年受理前兩個案子的執法部門發聲,說是這麼多年,並沒有放棄對這些案子的追蹤,不過是還沒有發現有價值的證據。

而當年並沒有給失蹤那位頭牌立案的執法部門,是在第二天早上發布聲明的,說是當年之所以沒有立案,因為並沒有證據證明對方被害,隻能算是失蹤人員。

失蹤人員不超過三年,是不給立案的。

雖然說現在距離案子已經過去好幾個三年了,但執法部門的法說是,並沒有人報案。

沒人報案,當然就不能立案了。

不過,看到網絡上有關頭牌家屬受訪的畫麵後,執法部門馬上與對方聯係,準備立案。

到了這個程度,已經沒有太多的人關注夏青這個私生女是不是被拋棄這件事兒了,而是把目光集中到三個案子上來了。

李哲也沒有想到,事情會發生這樣的變化,不過,這也好,反正自己也不關心夏青是不是能分得夏家的財產,隻要能讓這個夏冠華倒黴就行了。

李哲是在事情發展到第五天的時候,又一次接到夏青電話的:

“李大哥,剛才我媽接到那個人的電話,說是讓我這邊撤訴,然後給我五百萬,從此以後,與夏家井水不犯河水,你說五百萬是不是少了點兒?”在電話裡,夏青問道。

“是少了點,不過,這個時候,你最好彆再往前衝了,讓網上自由發揮去吧。”李哲對夏青勸解道。

李哲這樣說,還真的是為她好。

估計這個時候,夏冠華眼睛都紅了,之所以要先把夏青安穩住,應該是想“攘內”然後在“安外”。

“那我就接受對方的五百萬?”聽李哲這麼說,夏青猶豫了一下,問道。

“也可以,反正這五百萬也是你應該得到的,我怕這個時候對方狗急跳牆,那樣對你就有危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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