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貫中看著手中的銀兩,以及被秦風收去的《三國誌通俗演義》前三十回稿子,人都麻了!
他怎麼都沒想到自己所創作的話本竟然還能用來養活自己?
手中的這些銀兩足夠他在京師舒舒服服過到年底,而這也不過是他前三十回稿子所賺的銀兩。
而他整個話本目前已經創作了八十回,嘔心瀝血了這麼多年所創作的內容終於得到了回報。
一開始羅貫中打死都不願意把自己的話本賣給秦風。
畢竟文人有風骨,哪怕銀兩再多,這話本也是他這些年來的心血!
哪有說賣給彆人就賣給彆人的?
可直到秦風和羅貫中詳細地解釋了版權的含義之後,他才漸漸明白對方出錢買下版權並非是話本易主。
話本作者還是他,隻不過經秦風之手發表出去,讓更多人看到自己創作的內容!
羅貫中創作這麼多年,當然希望自己的話本能被更多人看到。
如果他的作品能被更多人熟知,並且還能由此賺到銀兩的話,他又怎麼會拒絕?
羅貫中此時過得十分落魄,除了在茶館裡當說書先生營生,也沒有彆的出路。
而秦風買下他話本的版權,相當於給了他一條營生的門路。
“羅先生,考慮得怎麼樣了?我打算讓你成為我們報社的獨家簽約作者,你意下如何?”
羅貫中對秦風口中的這些新鮮名詞還是無法理解,疑惑地問:“還請公子具體說說何為報社?何為獨家簽約作者?”
“所謂報社,就是專門出版發表作品的這麼一個機構,獨家簽約作者就是隻能在我們報社發表作品,不能通過其他渠道擅自發表作品。”
羅貫中恍然大悟,拱手道:“公子對我有恩,乃是我的伯樂,一切願憑公子做主。”
難得羅貫中這麼信任自己,秦風也沒打算辜負他。
匆匆擬了一份簡單的簽約合同字據,讓他在上麵簽了字畫了押。
有了內容輸出作為報社的支撐,秦風便開始整理思路,一個人排版了第一期的內容。
他把《三國演義》前五回在報紙上印刷了出來,還配上頭條大字,大明的第一份報紙算是有了一個初步雛形。
可秦風總覺得光有《三國演義》的內容輸出還不夠,還要添一些新聞八卦才行,並且還得在報紙上增添一些社交屬性和娛樂屬性。
於是,秦風走訪京師的各條街道,挖掘了不少花邊新聞作為報紙內容的輸出。
同時,他還在一些酒樓茶館,讓他們享受免費刊登廣告的權利。
他還從媒婆那裡收集了一些征婚啟示一起放到報紙上。
最後,他還在報紙裡添上了高薪聘請武林高手入京當護衛的廣告。
做好了這些內容輸出後,經過重新排版,《大明日報》第一期的全部內容就這樣搞定了!
……
在秦風買下的印刷廠內,朱標手中拿著幾張剛剛印刷出來的報紙,一臉震驚地翻閱著!
“秦先生,這……這是你一個人所作?”
“不,我不過是勤勞的搬運工而已。這些內容上麵不是都標注了作者嗎?”
朱標撓了撓頭,說:“這……這樣的紙張能給大明賺來上百萬的庫銀嗎?”
這幾張破報紙的成本才不到三錢,就算大明人手一份,毛利才兩萬兩左右。
更何況大明百姓不可能所有人都買報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