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第六章(2 / 2)

經過幾日的排查,警方終於在16日上午定位了藏匿現金的具體地點,但也就是這時,令所有人都難以置信,荒謬至極的事情出現了。

被掘地三尺挖出來,放著五十萬現金的木箱打開之後,裡麵竟然是一堆被撕扯得破破爛爛的碎鈔,這還不夠,紙幣碎屑甚至全部都有被燒焦後泛黃發黑的痕跡。

場景之觸目驚心,令現場辦案人員一度失語。

這也太喪心病狂了吧?!

後經技術人員檢測,紙幣遺失和損毀部位已超過了四分之三,且圖案及文字均已無法原樣連接,按照人民銀行殘缺汙損人民幣兌換方法,幸運的話少量可以拚湊到一起的紙幣可以以原麵額的一半兌換,剩餘部分就隻能報廢處理。

看到這裡,徐窈深刻理解了林潼在警局也沒能按耐住心頭怒火,向劉某動手的原因。

這簡直是完全不給人留活路的做法。

但同時也有當時人在警局的知情人士透露,劉某聽聞現金全部毀損時也非常震驚,甚至不惜與警方發生衝突也高聲要求要去現場查看,似乎事情真的不是他做的一樣,也不知道是真的還是裝的。

徐窈本來得知現金在被埋前就已經被毀,還以為完成任務無望了,看到這條消息又猛地回過神來。

不對,劉某的時間線太緊湊了,可能真的沒有空檔去做這件事!

徐窈麻溜從床上坐起,單腿蹦到書桌前,拿起一張白紙和一根筆,對照著論壇裡的時間線開始重新盤起來。

10月12日。

下午五點十七分,劉某收到轉賬。

五點四十至五十之間,分彆往二十五張不同的銀行卡中彙入兩萬元。

七點左右,他又輾轉於不同ATM機將所有現金全部取出,在監控中消失於前往伏山的小道上。

十點零七分,林潼報警,警方出警迅速,十分鐘左右就趕往兩家所住小區,並將早已歸家的劉某當場羈押。

此時距離他的身影從監控中離開,上了伏山開始算起,滿打滿算也就過去了兩個小時的時間,劉某並沒有開車,隨身也並未攜帶任何可疑工具,且他往返路上所花費的時間就將近一個半小時,不可能有時間做這麼多瑣事。

那答案就撲朔迷離起來了——誰能知道他把錢藏到了伏山,又有足夠的理由去毀掉這筆錢呢?

16號的警方選擇的方法是一個一個排查劉某的關係網,這樣雖然速度慢一點,但總歸是能找到人的,錢款既然都已損毀,任誰都改變不了這個事實,那麼破案日期早一天晚一天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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