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本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然而由於服裝店的兩位卻覺得這是林悅家有意挑釁,故意壓低價格來打壓她們。尤其是她們發現縣城裡那家批發皮夾克的老板娘是朱翠仙,明顯和鎮上攤子是一家之後,更是覺得這是一種赤果果的挑釁。
新仇舊恨一加,林悅家的攤子便立刻成了服裝店的眼中釘。
按理說,便是再眼中釘,暗地裡再詛咒紮小人什麼的,也不至於采用這麼極端的手段吧?
可偏偏就在這當口,陳莉失戀了。
然後也不知這女人的腦子是怎麼構成的,居然直接把自己的失戀歸罪給了林悅家的攤子。
用句陳莉的原話來說,是這樣的:“為什麼不能怪她們?我當然要怪她們了!要不是她們家賣皮夾克,還賣的那麼便宜,我會被安娜天天罵嗎?我要是不被安娜天天罵,就不會那麼晦氣地被XX拒絕了,我原
本可以得到最完美幸福的愛情,都被她們家給破壞了,這口氣我當然不能忍…”
在找到了令自己失戀的“罪魁禍首”之後,於是,陳莉這個精神已經開始變態的女人便開始日思夜想,非要砸了林悅家的攤子出口惡氣。
可她自己也清楚,雖然她一直對外宣傳自己也是服裝店的老板娘,實際上她的地位也隻比普通的營業員好一些,加上平時花錢大手大腳,雖然有“人緣”,卻根本就沒錢請人出手。
但她沒錢,安娜有錢啊!
為了達到目的,陳莉便一個勁地給安娜上眼藥,甚至不惜暗地裡偷偷趕走許多客人,回頭卻又對安娜說這些客人都被林悅家的攤子給搶去了。幾次三番地給林悅家拉仇恨,而後又時常暗示若是安娜想教訓教訓林悅家,她有人脈,而且保準事後一丁點都牽連不到自家,更不會牽連到安娜背後的人。
安娜起初還不敢,覺得不保險。
但經不起陳莉再三地使手段和慫恿,最終還是拿出了兩千塊錢讓陳莉找人去砸攤。
陳莉拿到錢後,立刻去找了陳小四這位相熟的“大
哥”,並借著安娜背後之人的名義,私自地在砸攤兩個字的後頭,再加上了“砸人”兩個字。
於是,便有了這場無妄之災。
聽聞了事情的經過之後,所有的人都十分感歎。
都說寧可得罪君子也彆得罪小人,可問題是,有些小人的底線實在是太低了,你壓根兒就不知什麼時候得罪了它,簡直防不勝防,真是誰遇到了誰倒黴。
東窗事發,手上戴了明晃晃的手銬被帶進派出所後,自覺自己是被陳莉坑了的安娜當然不願意承認自己是主謀,便把事情一股腦地都推給了陳莉。
陳莉則不甘心自己一個人獲罪,又一直嫉妒安娜的多金和美貌,索性狗咬狗的把安娜背後那個人也給拖了出來,說她知道安娜是副鎮長的情婦。
案子既已大白,自然就該判刑的判刑,賠償的賠償。
由於買凶傷人性質惡劣,人數又眾多,加上查案過程中幾番隱瞞狡辯,所有涉案人員都一律從重處置,賠償金額也是按照最高的來。
一口惡氣終於出了,籠罩在林悅一家頭上的陰霾便終於散了。至於事後那位副鎮長又被牽扯出多少汙濁
的事情來,林悅也懶得關心。畢竟那一位雖然跟自家被打砸的事情並沒有關係,但他既然手腳這麼不乾淨自然就該承擔應有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