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著王洞天這邊把當時他們案件的大概情況給陸川這邊做了詳細的介紹。
案子發生在半個月前是一起盜竊案。
具體時間是4月15日的時候。
“4月15日的時候,下邊的派出所接到報案,有一戶人家被偷了7000塊錢,還有一些金銀首飾之類的東西,我們當時就立案了,但是在偵破的過程當中發現不僅有丟失的財物,同時一個人也跟著失蹤了。”
王洞天接著說道:“如果僅僅是盜竊的話,財務丟失倒也沒什麼案子旋到那也懸到那塊兒了,這麼多盜竊案我們這兒沒破的其實也不少,但是涉及到一個人員,失蹤這個案子我們跟了一個多星期,但是絲毫沒有進展,也比較頭疼。”
“盜竊加失蹤?王局,卷宗帶了嗎?”
王洞天這邊隻是簡單的介紹,陸川還是想看看卷宗。
“帶了帶了。”
王洞天從自己的公文包裡麵掏出卷宗,直接交給了陸川。
“陸局,這就是原始卷宗。”
翻開卷宗之後,陸川仔細閱讀整個案子,不一會兒就清晰地印在了陸川的腦子裡。
盜竊案來說還是比較離奇的,因為案發現場沒有過於翻動的痕跡,門窗也都沒有破損和強行進入的痕跡。
報案人是家裡的主人叫王紅。
她之所以發現自己的家被偷了是因為首飾不見了,之後再一尋找就發現現金也沒有了,另外跟她住在一起的自己的侄女也離奇失蹤了。
家裡的現金不見了,自己的首飾也都沒有了,而且侄女的電話也打不通,聯係不上徹底失蹤了,所以王紅這一邊直接打電話報警。
因為有人員失蹤,財物消失不見的這種情況,所以理所應當的,警方這邊就把犯罪嫌疑人鎖定到了報案人王紅的侄女身上。
王紅的侄女叫王麗麗,臨時居住在王紅家裡。
陸川這邊在看卷中,另一邊王洞天開始解釋和介紹相關的一些情況。
“王紅的家裡被盜竊之後,我們第一懷疑目標就是這個王麗麗。”
王洞天接著說道:“但是後來對王麗麗的背景調查發現她根本沒有作案動機。”
原來王麗麗有正式比較穩定的工作,而且工資待遇並不低。
“經過我們調查發現王麗麗在電信公司工作,雖然不是正式工,但是待遇也很高,一個月差不多有六七千塊錢的收入。”
王紅4年前離婚之後一直是一個人居住,王麗麗是一年前才到王紅家裡麵暫時居住的。
“王紅離婚之後一直獨自居住,王麗麗呢是在一年前大學畢業之後,找到的電信公司的工作,來海州市上班就一直暫住在自己的姑姑家裡。”
王洞天指著卷宗裡的照片:“這個財物一共才7000塊錢,再加上一些首飾,大概的總價值也不過就是兩三萬塊錢。”
“這些錢雖然不少,但是和王麗麗的工資相比其實也沒有多多少,而且我們在王麗麗臥室裡麵還發現了一張銀行卡,跟銀行那邊對接了一下,裡邊有4萬塊錢的存款。”
王洞天眉頭深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