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群眾辯論會(2 / 2)

韓乾事從文件袋裡取出一份文書遞給李萍:“李萍同誌,這是《出庭通知書》麻煩你簽收一下。

案由是離婚糾紛,原告姓名李萍,被告姓名錢有才,開庭時間是三天後7月28日,開庭地點是縣法院民事審判庭。”

見李萍簽完字,韓乾事又補充道:“前期走訪後考慮到案件的特殊性,我們決定在審判庭召開一場群眾辯論會,由你們雙方的家人、鄰居以及工作單位了解情況的同事參加。”

徐夏說:“家人這邊沒問題,小姨就剩下我一個親人了,隻是同事那邊我們還沒聯係。”

韓乾事一邊朝外走一邊說:“這個你們不用擔心,我們院長已經親自去找了中心學校的領導,李老師的同事都自告奮勇要參加。”

“衛公安,韓乾事,真是不知道怎麼感謝你們。”李萍眼裡閃爍著淚花。

衛紅撓撓頭說:“這都是我們應該做的,不值一提。那沒事我們就先走了,韓乾事還要梳理開庭的材料呢。”

徐夏一直把衛紅和韓乾事送到解放大隊門口才作罷。

……

時間過得飛快,轉眼就到了三天後,寧家三口陪著李萍和徐夏一起到了縣法院民事審判庭,沒想到除了要參與辯論會的人,還來了不少群眾,甚至還有《華國日報》的記者。

待眾人入座,楊法官板著臉說:“下麵先由李萍同誌陳述離婚理由。”

李萍紅著臉站起來說:“我提出與錢有才離婚有兩個原因:第一,他從婚後不久就對我使用家庭暴力,一言不合就拳打腳踢;第二,他看不起農村人,婚後不允許我同家人往來,他的父親也話裡話外嫌棄我的農村家庭出身。”

“錢會計看著那麼斯文一個人,怎麼會家暴呢,莫非是李萍汙蔑?”

“不會吧,李老師平時也是很正經的人。”

楊法官聽完李萍的陳述說:“請原告提交證據。”

衛紅便將李萍的傷情鑒定報告、錄音筆以及口供交到楊法官處。

楊法官仔細查看完證據說:“經法庭審查,原告所陳述被告家暴之事確有其事。”

一石激起千層浪,觀眾席上眾人交頭接耳,議論聲此起彼伏。

“家醜不可外揚,這種事怎麼能拿到公開場合來說呢,還是法院這種地方。”

“就是有你這樣的思想,才有那麼多受害人求助無門。”

“這第一條算啥理由,老婆不就是用來打的嘛!打彆人不還犯法嗎?”

“你這說的是什麼瞎話,結婚證不是免死金牌,家暴一樣是違法犯罪!”

“農村人確實衛生習慣沒那麼好,不過他禁止老婆同娘家人往來這一點未免太不近人情了。”

“你嘴巴放乾淨點,我看你穿得還不如第一排那幾個解放大隊來得好。”

……

“安靜,”楊法官猛地一敲桌麵,剛才還嘈雜的審判庭立刻變得鴉雀無聲,就是一根銀針掉落在地麵,也能聽得清清楚楚,“下麵請被告陳述。”

錢有才清了清嗓子,朝著楊法官鞠了一躬說:“法官大人,我不同意離婚的理由有兩點:第一,我和李萍是自由戀愛,我倆是同學,感情基礎深厚;第二,自結婚起,李萍便住在我們錢家,吃我的,住我的,我都無怨無悔,這足以證明我們感情沒有破裂。”

楊法官點點頭:“下麵開始群眾辯論。”

徐夏早就憋不住,站起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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