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豈曰無衣與子同袍(1 / 2)

慶軍兩場大捷,齊軍當然不會坐以待斃,選擇了再次加碼。雙方在長柏坡陷入拉鋸戰,烈度驟增,宛如血肉磨盤。

與此同時,洛校尉的所向披靡也到此為止,他遇到了九品強者的阻攔——

北齊大將軍,上杉虎。

鏘!

兩人重槍相擊,擦出一道耀眼的火星。即使處在情勢膠著的交戰中心,兩人也硬生生把戰場劈碎,打出一塊真空地帶。他們交手的林地,敵我雙方無人敢於靠近一步。

單論武功身法,兩人都是九品上,幾乎不分伯仲。不過洛九步法輕盈,擅長折梅手,長槍隻是他臨時選的戰時武器。而上杉虎所學,本就是戰場殺伐之術,槍法嫻熟。兩人相鬥,上杉虎略占上風。

砰的一聲巨響,兩人握槍相撞,槍成十字,相持數息。他們的眼睛緊盯著對方,戰意勃然。

“南慶無人,就派你這麼個校尉來與我交手?”

“大將軍莫要氣餒,踏過洛某屍體,就能見到我軍都尉了。”

“哼!”上杉虎氣得冷哼。

與剛直的上杉虎相比,洛九這樣的都算得上是伶牙俐齒了。可能也就是在軍中,他的言辭才能占到上風。

兩人這一戰打的天昏地暗,直到兩邊鳴金收兵,這才罷手,各自離開戰場。

按正常戰略部署,每個士兵並不需要整天整夜地上戰場,總要輪換休息,因為沒有人能一直保持充沛的體力和戰意。初來乍到時,洛九也是這般。但自從齊軍派出了上杉虎,洛九便主動請戰,幾乎泡在了戰場血色中。

他手下的兵在輪換休息,但洛校尉永遠身先士卒,每一戰都衝在第一線。若是上杉虎出戰,他們便纏鬥一天,若是上杉虎不來,洛九便率先鋒營大殺特殺,所向披靡。

本來,齊軍派出上杉虎是為遏止洛九勢不可當的攻勢,卻不想,洛九以近乎無窮無儘的體能和毅力,不僅以校尉之銜牽製住了北齊大將軍,還能繼續勢如破竹,殺敵無數,致使北齊戰略目標儘數落空。

當然,他的氣力並不是真的無窮無儘。在連續上戰場的第十五日,洛九被上杉虎挑飛了長槍。

“你這麼拚下去,是不想活了嗎?”就連北齊大將軍都無法理解洛九的戰意,他能堅持這麼久,已經超乎了慶齊兩軍所有人的預料。

“想活,有人等我回去呢。”

兩句話的功夫,兩人都下了狠手。上杉虎一槍貫穿了洛九的左肩,與此同時,洛九借勢逼近,用匕首挑斷了上杉虎的肌腱。

一寸長一寸強,一寸短一寸險。果然不假。

兩人同時飛退,各自吐出一口血。上杉虎想趁勢殺了洛九,但肌腱斷裂的手失去力量,長槍當啷一聲,掉落在地。

恰在此時,敲鉦聲響,兩軍撤兵。

轉身前,洛九朗聲一笑,對上杉虎道:“大將軍,明日再戰!”

上杉虎兩撇胡子微顫,難以置信地看了一眼洛九肩頭的血窟窿:“你這瘋子!”

這的確是殺瘋了的一天,不隻是洛九和上杉虎,更是慶齊兩軍。

這一天,洛九作為百夫長時所率百人,折損二成。

這一天,先鋒營主帥徐都尉,戰死。

這一天,屍橫遍野,哀鴻遍地。

夕陽如血,染紅了天際,也映照在這片被戰火蹂躪的戰場上。狼煙未儘,空氣中彌漫著鐵鏽與焦土混合的氣息。

英靈長眠,還活著的人鎧甲斑駁,肅立在側。洛九白衣如雪,立於其間。眾人同飲一壇酒,以烈酒,祭英魂。

風起,卷起黃沙漫天。將士們齊聲長歌,響徹雲霄。

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於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

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於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於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

同日,洛九升任都尉,代掌先鋒營。

不是沒有資曆更深的校尉提出質疑,但主帥秦將軍力排眾議,一言堵住所有聲浪:“洛校尉實力在九品上,他雖參戰不到一月,但他所殺齊軍,比你們上戰場以來加起來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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