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截留高價飯館10%利潤!(2 / 2)

何雨柱不知道的是,由於高價商品是國策,由商業部統一製定價格。

所以全國各地賣出的高價商品,所得利潤並不會交給本單位,也不會給當地繳稅。

而且全部交給各地商業部門。

最終再由商業部集中上繳到國庫。

這一倒手功夫,商業部自然從中受益。

相應的也會有指標考核任務……

(比如說商業部在收集貨款過程中,將一億元存個活期……)

(1962年活期利息2.16%,一億放銀行一天就是5917.8元;一個月是.2元。)

(發財了~)

若是自助餐廳截留利潤,自然會影響上繳額度。

這種國家大事,多少人盯著呢!

一分一毛都不能出差錯。

“老林,‘區區’一個飯館而已,大度一點嘛~”

陳副總看熱鬨不嫌事大,在一旁鼓動。

“額……既然陳副總發話,我還有什麼可擔心的!”

“這樣吧!小同誌,考慮到你情況特殊,在你高價自助餐廳開業第一年,可以自留10%利潤用於發展。”

“僅限第一年啊,一年過後全部利潤上交商業部!”

林部長咬咬牙做出決定。

這是幾十種高價商品第一個未全額繳納利潤的!

“得嘞~多謝林部長!您是好人呐~”

何雨柱大喜!

10%利潤看著不多,實際上已經高出天際!

在他設想中,王府井那套1456平方的商鋪開自助餐館。

每年營業額至少1000萬,利潤在700-800萬。

10%利潤便是80萬元。

80萬什麼概念啊?

如今商鋪價格10元一平,自助餐廳那種商鋪,能買55套!

這就是55個分店啊!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