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疑問疑問(2 / 2)

不合理忘卻 gl 半十 7836 字 2024-06-21

哦,原來是個穿便服的警察。她兩指夾著一個類似警察證的東西晃了晃,反正我是沒看清。

“林警官,你好。”

“你是趙肆勉本人?”

“是吧,她們都這麼說。我倒是連自己身份證都還沒見過。”

“沒事,慣例問問。身份證在我這兒。”

林警官拿出一張身份證,估計是我的,有點兒遠,也是沒看清。然後她還打開人臉識彆讓我配合,比對通過了。

“兩個月前,也就是2018年7月12日,20點左右,你在家門前的過道遇到襲擊,被鈍器擊打後腦。現場沒有目擊者。送醫搶救後處於昏迷狀態,直到今天。”

啊?我躺醫院的原因竟是遇襲!

“請問是什麼人襲擊你?”

“恐怕我忘記了。”

“最近有和什麼人結怨?”

回答隻能是一樣的。

“遇襲的過程記得嗎?一些細節也可以。”

“林警官,我連自己是誰都想不起來,朋友也不認得,哪還記得這些。”

“你的情況,周醫生解釋過。”

所以,還有什麼好問的呢?我才是最多問題想問的那個呢。

話說這個林警官,一雙丹鳳眼直勾勾地盯著人。如果是犯人,被這樣的眼神看久了會心虛的吧?然而我又不是犯人,也沒有撒謊,自然沒什麼好怕的,於是我開始反問她。

“我遇襲的時候,沒有監控嗎?”

“案發地點是私宅範圍,沒裝攝像頭。而且案發時,剛好整片街區停電十二分鐘,街外的也沒拍到。”

噢,如此湊巧,是我倒黴還是犯人走運?

“鈍器是什麼?”

“竹刀,練習劍道用的那種。”

“既然作案工具都找到了,沒有指紋麼?”

“沒有。”

“那是誰發現了,送我進醫院的?”

“袁苑桉,你們同住,她回家時發現的。經調查,我們已經排除了她的嫌疑。在你出事之前,她正在從外地出差回來的路上,不在場證明充分。”

咦?說法有點不同了,袁苑桉說她是對門的鄰居,但林警官說我和她同住。

“其它嫌疑人呢?可以給我透露一下不?”

“很遺憾,找不到彆的嫌疑人。”林警官說,“你沒有家人,單身,生活深居簡出。除去同住的袁苑桉,社會關係單薄得幾乎為零。據調查,你在遇襲之前,已經兩三個月沒踏出家門一步。而7月12日,你出門的目的也是未知。”

“我這是有社交障礙?”

林警官抬抬眉毛:“在跟你對話之前,我是這麼認為。”

“你覺得我看著像麼?”

“不好說,你知道現在的年輕人,逃避社會現實的很多。”

這個林警官,看上去也就二十來歲的樣子,剛剛那句話卻說得像個老乾部。哦,當然,她的說話風格與我沒關係,我該重視的是我的社會關係基本為零這件事。

“警官,我出門乾嘛去了?”

“同住人不知道,鄰居也不清楚,然後就沒有其他知情人了,所以才來詢問你。”

“可我也忘了。”

“你再仔細想想。”

我也希望能想起一丁點蛛絲馬跡,然而事實上還是一片空白。還不如問問其它人——如果還有其它人的話。

總會還有的吧?

最便捷的途徑,當然是查看最常用的通訊工具咯。

“我的手機呢?”

“這是唯一丟失的財物。”

敢情就是為了搶個手機?至於下手那麼狠麼。

“你們不能查通話記錄嗎?從服務商那邊。”

“我暫時沒申請到這個權限,如果得到你本人的授權,手續會簡單很多。”

我是不知道這些手續能有多複雜,反正這場問話又進行了一陣子,總的來說,反而是我問的問題還多一些。

筆錄結束,林警官讓我在筆錄上簽字。

儘管手還是有點不聽使喚,但握個筆還是能辦到的。我回想了一下自己的名字——趙肆勉,就該簽這個名字。筆尖觸到紙上,才劃了一橫,手就自動簽下了一個龍飛鳳舞的簽名。

嘖嘖,這手倒是比我記得清楚。

林警官還翻出手機裡的照片進行比對,看她的表情,字跡該是一致的。

“你安心休息,這個案子由我跟進。如果想起什麼線索,隨時和我聯係。”

說著她遞來一張寫了電話號碼的紙條,一串數字後麵附帶了名字:林樂奕。

林警官走了,出去時,不僅把椅子放回原位,還習慣良好地把門也關上。

···

病房裡又變得隻剩一個人,我低頭看著自己的雙手——空白的記憶。陌生的自己,感覺不好也不壞。

我真的如她所說,除了袁苑桉,社會關係基本為零嗎?什麼人要襲擊這樣的人?搶劫?用體育用品打劫還隻搶個手機哦?

算了,我這狀態也沒什麼好琢磨的,那位林警官看起來一臉正氣挺靠譜的,等她的調查結果好了。

但,我覺得自己並不排斥與人交談,至少在我醒來的這段時間裡,我都不排斥和這些陌生人交談,也沒覺得有什麼障礙。

如果我真的隻有一個朋友,那生活有該多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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