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我已不是原來的我(1 / 2)

權力法則 天選之主 3152 字 11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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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啊!還有這個覺悟!”

秦山摸了摸蔣欣的頭,表示出一種意外的驚喜。

他自己不方便錄像,所以隻能錄音,哪知道蔣欣做出這個舉動,竟然是因為秦山曾經誇過紀委的一名工作人員,說她最會取證了。

所以蔣欣要證明一下,自己也不差!

段子衡那邊已經跟同來的兩名警察到了寇偉的身邊,並且開始控製他的雙手。

寇偉急忙喊道:“我是縣交通局的寇偉,我爸是河口鎮副鎮長,我沒有犯罪,你們沒有權利抓我!”

段子衡此時也已經穿上了製服,冷聲道:“那就到派出所去說吧,現在看,有足夠的證據顯示,你已經牽涉到了丁三案件之中。”

秦山是在寇偉到來的時候給黃城發的信息,段子衡跟這兩名警察也是黃城親自派過來的,他們的任務就是過來配合秦山的。

秦山需要他們怎麼做,他們就怎麼做。

既然秦山已經明確了意見,段子衡肯定要不折不扣地執行。

他們也不管寇偉如何自編,扭起胳膊就往院外走。

寇偉一看情況不妙,連忙對那個女的大喊:“去通知我爸,再給日天少爺打電話。”

“好好!”

那女的連忙答應一聲,快步跑出了院子。

因為她本身並沒有犯罪,也沒有過激的行為,秦山還真沒有任何理由留下這個人,也就任由她去了。

等關押寇偉的警車也開走了,秦山立刻拿起電話,到旁邊打電話。

第一個電話是打給黃城的,讓他暫時扣著寇偉,等著市紀委接手。

第二個電話打給了市紀委的副書記於坤,跟他說了一下河口鎮的事情,重點是涉及到寇偉的事情,要求於坤立刻辦理留置寇偉的相關手續。

正在外邊休假的於坤自然滿口答應,但是心裡著實感到憋悶。

秦山這也太敬業了吧?

上個周末,在同春縣,查了同春酒樓,回頭就辦了都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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