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鬼集市】
當時,賀勝想到這個辦法的時候,並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卸載《虎怪》職業,從而令《通靈》天賦失去作用,見不到眾鬼。
咱就說,萬一不行的話,沒有模板加持下,彆說打不打得過巨鬼,周圍一圈百鬼裡。隨便冒出來一個攤販、顧客,足夠狠狠喝一壺的。
驟時,仙家護符該用還得用。
索性選擇另外一種辦法,召喚擁有三種特質的純潔半神。對於戰馬能夠離開鬼巷,他百分百有信心,唯一沒有信心的是能不能帶自己走。
可以帶走的話,仙家護符節省下來,不必浪費一次珍貴的複活機會。帶不走,隻能選擇卸載《虎怪》,賭一把。
事實證明,他的運氣尚可,純潔半神帶著其從鬼巷離開。可以複活的護符保存下來,簡直讓他贏麻了。
“有人!”
馬背上,尚未鬆一口氣,靈敏的耳朵便聽到遠處有踩踏房屋聲響。顯然,是因為之前的《虎咆》,驚動縣城內不少高手,前來一探究竟。
“呼——”
一口雲霧吐出,濃重的霧氣迅速包裹戰馬。
“走!”
“唏律律~~~”
馬蹄翻飛,速度奇快無比,向著金剛拳館狂奔。
不一會兒,三大拳館之主,齊聚鬼巷外。與此同時,一些身穿夜行衣,將自己包裹的嚴嚴實實,沒有露出身份的人,一一抵達。
“鬼巷!”
一大幫鬼鬼祟祟,不敢露出真容的人中,有一人見到巷子後,驚呼出聲。
“嗯?傳聞中,十幾年前林家巷多人失蹤。最後縣衙捕快經過調查,宣稱乃凶人劫財害命的那件案子中,口口相傳的巷子?”
眾多黑衣人,有知曉傳言的人,開口問道。
“不錯。”
十幾年前,縣衙接到多次縣民報官,家人無故失蹤。捕快多次調查,發現所有人於林家巷內消失。
三番五次的仔細勘察,愣是找不到一絲線索。當時的縣太爺,下令直接讓捕快們結案,對外宣稱乃凶人劫財。
雖然,依舊是縣太爺失職。但是,總比一點頭緒沒有,成為一樁無頭案來得強,起碼麵子上過得去。
“傳言,林家巷乃鬼巷。黃昏時分一到,一旦有人途經此地,必然會張開血盆大口——吃人!!”
先前脫口而出【鬼巷】二字的人,緩緩道出樂亭縣的傳說。
“本來,林家巷住著的人就少,謠言傳的沸沸揚揚後,所剩無幾的住戶們乾脆全部搬走。致使林家巷,成為字麵意義上的鬼巷。
至於黃昏時分吃不吃人,我不清楚。自打謠言人儘皆知,從來沒有人敢走此處。無論黑夜白天,一個人影都看不見。”
眾人聞言,麵麵相覷,隨後像是排練一般,齊刷刷向後退出老遠。其中,更是包括大老遠跑來的三位館主。
他們固然是練家子,可或多或少知道精怪一事。自古於傳說中的妖怪都存在,世上有鬼這種不合理的玩意兒,也是很合理的吧。…。。
反正,大家俱是抱著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的心思。畢竟,人生在世,活的稍微謹慎一點,準沒錯。
“諸位,不談鬼巷傳言。大家聚集於此,想必正是因為不久前的那一聲虎嘯。有沒有鬼,巷子吃不吃人,我不清楚。
但,虎嘯非尋常猛獸能發出。我倒是能肯定,嘯聲絕對是妖虎。相比流言,我們應該更加重視那頭猛虎。”
金剛館主站出來,將跑偏的眾人硬生生給掰回正軌。
“不錯!即使鬼巷真的食人呢,我們大不了不走罷了。可,無法抓到妖虎,那比不能動的巷子,恐怖多嘍。”
藏頭露尾的人中,立即有人附和道。
“派些人手,駐紮周圍。若是巷子裡有妖虎,總不可能飛天遁地離開吧?一旦它出來,咱們馬上趕來,圍殺之。”
“是極,是極。”
一群人七嘴八舌交談,唯獨不肯入巷。
“既然如此,以我們三人為表率,老夫願意派遣拳館大弟子,率領十位內院弟子駐紮看守。”馬壟再次出聲,引得周圍眾人連連叫好。
餘下兩位館主,互相對視一眼,然後硬著頭皮跟上。
當然,心裡麵把馬館主罵了一個狗血淋頭,順帶著問候一下老馬家祖宗十八代。
萬一妖虎蹦出來,先把你們家大徒弟給咬死,看你個莽金剛,心疼不心疼!!
隨後,一群人散去。
另一邊,抵達金剛拳館不遠,賀勝便將戰馬送回馬匹空間。
他慢悠悠走進拳館,回到屬於自己的小院。
“吱嘎!”
關好門,坐在椅子上。
“咦?”
正準備倒一杯茶潤潤喉,猛地發現茶桌上,居然多出一個糖人。正是鬼巷中,鬼攤主吹的。除此以外,還有二十兩白銀。
“!!”
不是吧,狗皮膏藥啊,咋黏上老子了。
仔細端詳,發現糖人居然是他的模樣。
不得不說,鬼
攤主的手藝沒的說,小人惟妙惟肖,跟其分毫不差。
“可惜,小臂融化了。”
許是天氣有些燥熱,糖人的左臂模糊,看不出手掌。
“嗯?”
他右手端起茶壺倒進茶杯,抬起左手剛要拿起,忽然發現左臂的手掌,此時模糊不清,如同融化的糖.
等等!
“糖?”
右手拿起糖人,對比融化的左手。
“一模一樣。”
伴隨著糖人左臂漸漸融化,他的左臂跟糖人融化的頻率相差無幾,也一點點融化著。
“嘶——”
他不由倒吸一口涼氣,這玩意兒真踏馬邪性。
得虧沒有直接完全融化,要不然好不容易保存下來的《仙家護符》,怕是要報廢,失去一次死而複活的機會。
怕不怕?
怕又不怕。
怕的是鬼巷中的攤主手段詭異,不怕則是有垂花門空間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