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硬剛(1 / 2)

梟雄的權謀 悟爺 8340 字 11個月前

離開工地時,洪海俠對送他的柏躍華單獨吩咐說“華子,就明天,八桂法院會去查封景陽酒店除經營以外的一切,自然會刺激到玩成書,說不準他會惱羞成怒,這匹狼可是哪招陰使哪招的主。你們可千萬彆大意。”

“放心嘛,洪哥,自那天你下了戰鬥命令,我們就時刻準備著。他要想動武,用你們陵江的歇後語形容,那就是提燈籠進茅房,找屎”!

柏躍華滿不在乎的說。

“彆托大,你還記得當年南疆那次東北幫與蜀省幫火拚嗎?”洪海俠問。

“當然記得,一次群架就二死七重傷,南疆像這種案子總共也沒幾個”柏躍華說。

“那你知道那個案子唯一脫逃的主犯是誰嗎?”洪海俠說。

柏躍華搖了搖頭說“這麼牛逼的角色,我哪知道。”

“就是玩成書的大兒子玩偶!”洪海俠說。

“洪哥早就知道是他兒子?”柏躍華顯得很吃驚。

“你說呢?”洪海俠很輕鬆地說。

“那你那天還一個人去見玩成書?”柏躍華想起都後背發涼。

“這有什麼關係?你是怕玩偶收了我嗎?他早跑去美國了。倒是你同兄弟們要當心,玩偶之前的死黨現在是陵江黑道大哥座前頭馬,是個收錢就辦事的狠角色。”洪海俠強調說。

“好,聽你的,我讓兄弟們一定提高警惕。”

這次八桂法院來陵江執行任務的帶隊法官,不但身材魁梧,性格果斷,也是位辦事雷厲風行的勇者。在行動前的準備會上他說“同誌們,通過了解,我們知道陵江的地方保護異常嚴重,我們的行動很可能會遇上阻力。

異地辦案,最怕的就是遇上地方保護,想去搞查封,結果被當地司法機關【截胡】。俗話說兵貴神速,我們得趁影響沒擴散以前完成任務。為抓緊時間,我們兵分兩路。

由於去工商局遞交協執函隻是凍結工商登記的變更,對正常經營影響不大,估計反應不會那麼強烈,想必相對難度不大,就小施和小趙走就好。

完成後你們就抓緊時間去房管局查封抵押標的。我和老陶、娟律師去啃銀行這根骨頭。我估計會有難度,畢竟既會影響到酒店的正常經營,關鍵銀行是最大債權人,不配合也很正常。但再難也得拿下,我不相信他們敢公開抗法!”

不知道是不是以前遇到過當事人攪局的尷尬,娟律師讓葛戈果轉告洪海俠“請告訴洪董,明天他最好就不要露麵,以免節外生枝。”

洪海俠明白,娟律師之所以多此一舉,是擔心自己想出口惡氣、趁機去找麵子刺激到玩成書,人為增加實施訴前保全的難度。

準備會一完,早已候著的兩輛車就載著兩組人馬出發,各自奔向目標。

由施法官帶隊去市工商局這組,雖然力量稍遜,但因為有邵群峰預先做通分管副局長的工作。見到邵群峰帶施法官和小趙法官一到,立即就電話通知法規處和鑒證處的有關同誌來辦公室宣布“八桂法院向我局提出對景陽酒店的法人權益依法進行查封。事先上級領導就來過電話,我們也應該配合,現在你們分彆作好登記,暫停景陽酒店所有變更事項。”

副局長的話很給力,兩個處分彆把八桂法院的裁定書和協執函放進檔案。出具了回執。

走出工商局,施法官就興衝衝地給帶隊法官去電話彙報情況。

邵群峰很識趣的走一邊去等。

通完電話後,施法官對邵群峰說“邵經理,組長要我們現在就去市房管局查封景陽酒店的經營權,務必辦妥。”

聽施法官近乎命令的口氣,邵群峰聽了很不舒服。但他必須配合,這是洪海俠的指令。

在前往市房管局的路上,邵群峰接連打了幾個電話,施法官都聽見了。

他是在臨時抱佛腳找關係,想在到達市房管局以前,找到可以“開鎖的鑰匙”。

遺憾的是他失望了。

雖然說對他的請求,一個個都沒有直接拒絕,但都說那部門難搞。

施法官想了想,再怎麼說自己也持有法律這柄降妖除魔的尚方寶劍,來都來了,再難也得辦。

巧了,一走進管理處辦公室,正好碰見了、一年前他們來鑒證經營權抵押借款合同時、辦理監證的駱處長。

邵群峰清楚的記得,當時駱處長還幫玩成書說了一大堆好話。

他馬上很小聲地對施法官說“這位駱處長就是當年辦監證抵押的主辦人”。

他想提醒施法官做到心中有數。

果不其然,駱處長見是八桂法院的法官拿著《裁定書》要辦理【訴前保全】。竟腦殘地說“案子還沒審,究竟是誰的責任還不確定?現在就查封企業的權益,萬一搞錯了誰負責?”

施法官已得到預警,對駱處長的立場見怪不怪,他知道必須得鎮住他,否則肯定辦不了。

於是就說“你是很了解景陽酒店的情況?還是同玩成書很熟?或者這抵押監證有違規?真要是搞錯了,當然是我們

負責!難道你想負責?八桂法院既然派法官千裡迢迢來行動,肯定是依法實施。你們隻需要嚴格審查我們的法律手續是否符合。如果不符合,你們可以拒絕,如果符合,那就必須協助執行。這一點,國家有嚴格規定,難道陵江特殊?”

這段隻是改改場景和對象的台詞,估計施法官早就使用得很熟悉了。一經他用長時間在法庭上搞宣判、已經習慣了的威嚴氣勢說出來,灌進駱處長耳朵裡,產生的化學反應肯定是巨大的,一下子還真就把場子給鎮住了。

雖然看得出來駱處長很不情願,中間還不知道是準備給誰打電話,隻是被施法官又適時提醒了一句“如果你作為房產登記管理處長,當初借款抵押監證就是你辦的!現在引起了經濟糾紛,我們依法來限製抵押標的轉移,就是衝著這監證來的。假如你現在告訴我說你作不了主了,要請示局長,我們也沒意見。但如果是想通知當事企業來阻撓司法,這就涉嫌違紀了”。

聽了施法官這段話,駱處長放下了電話。

整個執法過程,在施法官十分老道又不失分寸的交涉中,還算順利,雖然駱處長推三阻四的拖延了一點時間,最終還是接受了查封《裁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把蓋了管理處印章的回執交給了施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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