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必須幫助弱勢群體(1 / 2)

警察同誌一看:謔,真是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張帥就是不打自招啊!!

而且張帥拿不出靳衛東的授權書或者介紹信。

靳衛東也不可能把這麼重要的圖紙隨便給一個人,而且還是手繪的草圖,太不正規了。

怎麼想邏輯都不對。

所以真相隻有一個,那就是張帥又在誣陷人。

警察氣得不行,直接立案,偵查收集資料了。

張帥的家屬向那幾個老板求情,私了,願意把賣圖紙的錢返還並賠償工人的醫藥費。

老板說返還非法所得和賠償醫藥費是必需的,他們一定要追究張帥的法律責任,讓他賠償自己企業的名譽損失。

不然張帥還會出來害人。

張帥的家屬沒有辦法,隻能砸鍋賣鐵湊律師費向“唯正律師事務所”求助。

畢竟這個年代律師還不多。

齊院長也有點為難了,打電話谘詢靳衛東的意見,要不要接這個案子。

主要是他覺得,以靳衛東的立場,肯定巴不得張帥被判得越重越好。

但是出於律師的立場,就算是十惡不赦的殺人犯也有權利請律師為自己辯護。

靳衛東的回答是:“有錢賺為什麼不賺?而且這種典型案例正是為律師事務所打開名聲的好機會。你們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不需要顧及我的感受。而且我提醒院長一句,這事鬨成這樣,絕對不是張帥一個人的問題。那些心思不正的企業想把責任全部推給張帥也是不對的。隻有那些工人才是純粹的受害者。我們要秉持公正,幫助弱者的原則,該誰承擔的責任就誰承擔。”

不好好教訓一下這些廠長,他們以後還會想著走歪門邪道,損人利己。

齊院長感歎:“之前隻覺得你腦子活,辦法多。現在發現你這人三觀真的很正,難得啊。”

他說得很委婉,其實是想說以前覺得靳衛東不擇手段,可是現在有了對比,才發現,靳衛東雖然喜歡用非常規手段卻不乾缺德事。

“唯正律師事務所”接下了張帥的案子。

其實大家都大跌眼鏡。靳衛東的律師事務所開張以後第一件事就是幫張帥做辯護。

律師在法庭上為張帥抗辯說,雖然張帥提供的圖紙有問題,可是他畢竟不是機電專業人士,不能分辨圖紙是否準確。

而這幾個企業的經營者就算是自己沒有足夠的專業技術能力,也有資源能找到技術人員來辨彆。而他們卻沒有核實圖紙的真假和正誤,就投入生產,造成了事故。這是他們管理和技術水平上的的漏洞,自己應該承擔一部分責任。

而且圖紙的原所有人,靳衛東同誌已經在報紙上說明了這個圖紙被盜,且不能使用的事實。

企業即便是事後才發現,要做的第一件事也應該是找到被告,要求返還被詐騙的錢財,而不是執意將圖紙投入生產。

因此,張帥隻應該承擔詐騙的責任,而不應該承擔事故的責任。

可根據1979年刑法,就算是詐騙罪一項,最高也可判處無期徒刑,並可處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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