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子冷硬的態度,讓樂鳴爺爺老的臉掉在地上,撿都撿不起來。
“走吧!“他老態龍鐘地佝僂著腰,招呼著二房的人。
等到他們呼啦啦全都離開後,桃喜才好奇地將樂鳴奶奶麵前的離婚書拿起來看。
這個離婚書,有點像幾十年後的離婚協議。
上麵寫的都是財產分配問題。
按照七零年代的法律,夫妻之間離婚,財產對半分就行。
樂鳴爺爺是過錯方,還有把柄在樂鳴奶奶手中,讓他淨身出戶都不為過。
可是離婚書上,兩人的財產大部分都歸樂鳴爺爺。
樂鳴奶奶幾乎什麼都沒要。
桃喜粗略地算了算,他們老兩口最值錢的財產就是現在住的這套大房子。
不過,這房子之後國家要收回。
從微薄的財產上來看,樂鳴爺爺還真是兩袖清風的好官。
樂鳴奶奶見桃喜看著離婚書眉頭緊皺,解釋道:
“我是不想拿了他的錢,讓那邊沒完沒了的上門鬨,沒什麼意思!”
“你們放心好了,奶奶自己有私房錢,夠以後生活的!”
桃喜倒不是擔心她有沒有錢花。
而是讓樂鳴奶奶住哪裡的問題。
他們住的這棟房子,國家收走後,樂鳴奶奶就要搬家。
樂鳴爸媽長期在外工作,樂鳴也要去部隊,樂鳴奶奶能住的就隻有桃喜家。
可桃喜不想跟樂鳴奶奶住在一起。
雖然桃喜不是什麼特彆記仇的人,但她也不想有個不喜歡的人,在自己的生活中指手畫腳。
更何況樂鳴奶奶本來就不喜歡桃喜,她也許會因為一時落難,對桃喜和顏悅色。
但難保哪天樂鳴奶奶不會因為其他原因,重蹈覆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