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一直以來,老二一家都說你偏心樂鳴,偏心我們。”
“其實,隻有我們自己知道,你對老二一家有多縱容。”
“先前他們一家子占點小便宜,小打小鬨我也就算了。”
“可現在,樂韻差點把桃喜害死,你還想著包庇她?”
兒媳婦的質問,壓彎了樂鳴爺爺的脊背。
“我話放在這,桃喜是沒有娘家人撐腰,但她還有我這個婆婆。”
“隻要有我在,誰都不能欺負她。”
“包括爸,你也不行。”
樂鳴媽媽丟下這些話,也沒等樂鳴爺爺表態,追了出去。
她怕桃喜太傷心,做什麼衝動的事情。
剛才那番話,樂鳴媽媽雖然是在幫桃喜說話,同時她也是為自己和兒子在說話。
樂韻那邊能做出讓人綁架害命這事,要是放過她,難保下次不會釀成大禍!
樂鳴媽媽找到桃喜的時候,她正在公安給的記錄資料上簽字畫押。
瞧見樂鳴媽媽出來,桃喜簽字的手一頓。
“你放心,不管怎麼樣,媽都會站在你這邊。”樂鳴媽媽表明態度。
“謝謝媽。”桃喜動作順滑地在紙上,寫下自己的名字。
簽完字,公安所將桃喜的錢箱拿了出來。
跟錢鈴說的一樣,錢隻剩下幾百塊,存折還在。
“東西都對嗎?”公安所的工作人員問。
桃喜在錢箱裡翻找完眉頭緊皺:“這裡麵還有隻玉手鐲不見了。”
“手鐲?”
她不說,公安所的工作人員根本不知道手鐲的事。
“你怎麼證明錢箱裡有玉手鐲?”
麵對詢問,桃喜道:“那個手鐲是汪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