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第 7 章(2 / 2)

格林說。

南小南冷哼一聲,提著東西走了。

發小發在出版社門口,一邊蹦一邊對他揮手大聲說:“再見了,祝你前程似錦。”

“那麼高興?”

格林問。

“當然了。我們去慶祝吧。我請你吃燒烤攤。”

發小發說。

第二天發小發習慣性查看了自己的後台,立刻變了臉色找格林。

“有人舉報我的大綱。”

發小發著急說。

“你寫什麼了?”

格林問。

“我現在腦子一片空白。”

發小發慌張說。

“現在去問編輯吧。”

“好。”

發小發說。

格林陪發小發去見了編輯。

“殺人放火吃人,涉*。”

編輯給出理由。

“可我最多寫了吃人。大綱我寫那麼詳細乾嘛?”

發小發看向格林。

“會不會有什麼誤會?”

格林問。

“證據都在這裡,自己看吧。”

編輯說。

“這算什麼涉*?這是事實。他怕彆人說,有本事他彆乾啊。本來就爛,他以為捂住彆人的嘴就等於不爛嗎?

那些狗也可恨。自己當狗還不算,還要逼著彆人當狗。彆人不願意像他們一樣當狗,他們就斷彆人的路。什麼東西?”

發小發看完證據,破口大罵。

“你覺得彆人是狗,彆人還覺得你是狗,到時候,彆人看你們就是狗咬狗。你確定不改嗎?”

編輯問。

“和他們爭這個有什麼意思呢?你是爭不過他們的。你可以不改,讓他們得償所願。你真的想看他們高興嗎?”

格林問。

“可我就是氣不過。”

發小發說。

“我在路上看見過一隻受傷快死的貓。我說,那隻貓受了傷。有人用紙巾蓋住傷口說,那隻貓健康極了。你覺得呢?”

格林問。

“我明白了,我改。”

發小發扯了扯嘴角。

格林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的上一本書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你有沒有考慮下一本書?”

編輯問格林。

“我在準備大綱。”

格林說。

“明天拿來給我看。”

編輯說。

格林點了點頭。

第二天,格林把大綱交了上去。

“你願意寫言情,挑戰自己,我很欣賞你的勇氣。但是,你之前寫了美食文應該更熟悉美食分類,不如你繼續寫美食?這樣穩妥些。”

編輯看了大綱,皺著眉頭問。

“可是,言情大綱已經寫出來了。”

格林說。

“你現在是個新人,應該求穩而非求變。”

編輯語重心長說。

“我不想一輩子隻寫一樣東西。”

格林說。

事實上,他是因為之前在野小野家裡寫了太多的美食文,現在看見美食文都想吐。暫時不能繼續寫美食文,必須要換新的。

他不想直說,是因為他覺得過段時間就會好,現在特意說出來沒有必要。

“你一定要寫這個嗎?”

編輯問。

“是的。”

格林回答。

“那好,你回去寫第一個章節之後給我看。如果能讓我滿意,我就允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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