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過身,沈念就看到,纏住她的,是衣角上的一隻小手。
一個長得十分可愛的小男孩,一臉委屈地拉住了沈念的衣角。
“小朋友,你怎麼了?”
沈念蹲下身,看著麵前大概七八歲的小男孩兒問道,這一仔細看,這個小男孩兒長得還真是好看,身上穿的衣服也很精致,看上去就是家世很好的樣子。
隻是,一個七八歲的小男孩兒,怎麼會一個人,在環境這樣複雜的超市裡麵呢,這要是弄丟了可怎麼辦?
小男孩兒定定地看著沈念,沒有說話。
“小朋友,你是跟媽媽一起來的嗎?是不是跟媽媽走丟了,找不到媽媽了?”
小男孩兒看著沈念,搖了搖頭,然後又點了點頭。
這是什麼意思?而且,這小男孩兒一直不說話,是不想說話,還是不會說話?
“小朋友,我送你去找警察,讓警察叔叔送你回家好不好?”
沈念可是還記得,有人在外麵等她呢!而且,她買了這麼多東西,還得早點運回去才行。
再加上,她對b市也不熟,要真是和爸媽走丟了的孩子,交給警察處理,反而比較合適。
然而,聽到沈念要送他去找警察,那小男孩兒馬上就搖了搖頭,還拉著沈念的衣角,不讓沈念走。
“不要,姐姐陪我。”
沈念鬆了一口氣,原來會說話呀,這樣就好多了!不過,這小男孩兒不止是長得好看,聲音也很好聽呢!軟糯軟糯的,可愛極了。
而且,看著小男孩兒的時候,沈念的心裡,就覺得莫名地喜歡。
難不成,她是比較喜歡小孩子?那以後,她和陸承生了孩子……
呸呸呸,她都想到哪裡去了!什麼生孩子的,還八字沒一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