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煦莫名其妙得了一頓豐盛的早餐。
他提著嘴角,笑問:“今天怎麼那麼有狗良心?”
顧之意沒好氣道:“怕你禿頂。”
苟煦蓋上保溫盒,“你住彆人家裡就算了,怎麼還好意思打包東西出來,就算你那個姐姐不說什麼,做飯阿姨也得說你,以後彆再拿彆人的東西。”
顧之意腮幫子鼓起來了,“我沒有拿他們家東西,這是給他們家兒子的,他不吃!”
苟煦蹙起眉來,“他們家兒子?你還要負責給他送飯?”
顧之意微頓,“偶爾,因為他和我同班。”
“他和你同班?我怎麼沒聽你說過。”
她撇開眼,帶著點委屈,“有什麼好說的,你都叫我離你遠一點了。”
“嗬!”苟煦原地叉腰,“我讓你離我遠一點,你怎麼還知道來找我,人家不吃的,才想起來送給你哥,君子不食嗟來之食你不知道?”
“……”
“他為什麼不吃?”
“……他吃過早餐了。”顧之意翻起眼皮瞪他一眼,“你不吃給我,我給我們宿舍的人吃。”
苟煦舔唇,“我吃,你那腿好了就趕緊回學校住,連個正經親戚都不是,住他家裡做什麼。”
他了解自家妹妹的性子,逗她幾句,她生氣,氣不過半天就能好了。
傻狗一個。
他能欺負,彆人卻欺負不得。
顧之意應下了,本來她也不打算常住,但還是忍不住給連家人辯駁兩句,雖然不是正經親戚,也讓她好吃好住,忘恩負義就不對了。
—
顧之意進了柳笛文學社,和祁成成了社友。
下午社團有活動,祁成帶了他的詩集。
他說,他寫東西並不是給彆人看的。
但他就擺在那裡,既然是文學社,不看一下當然就不夠意思了。
顧之意不可避免地成為了祁成三本詩集的讀者之一。
祁成的詩集在她看來寫得還不錯,有詩情畫意,卻並不矯情,至少她能看得下去,但現在快餐時代,不是名作家,就算自費出版詩集,大概率也是沒有人看的。
“月落樹影稀,馬蹄踩碎了田間玉色,溪澗柔軟而冰,輕易被鐵鏽鐮刀劈開了花,卻
怎的,割了我的喉。快些!回家!木櫃子上有一瓶酒,啃咬著我……”
“給我的墓碑刻上兩個字,老農。“
她看得挺認真,翻了幾頁,忍不住對祁成的成長壞境起了好奇心。
“祁成,你家是哪裡的?”
“K市。”
K市是一個不大不小的地級市。
顧之意捏著那一頁紙,“我以為你家在農村呢,沒有農村生活,寫老農還寫得這麼有畫麵感,不瞞你說,我看懂了,厲害。”
祁成笑笑,“我爺爺是農民,我小時候跟著他在農村,小學四年級才回自己家。”
“為什麼?”
“我爸媽,他們幾乎不怎麼搭理對方,也不願意搭理我。”
顧之意:“……那你和你爺爺感情肯定很好。”
祁成默了一會兒,“也不怎麼樣,他把我最愛的狗給吃掉了。”
……顧之意十分無力。
她又默默翻了幾頁,“祁成,你喝酒嗎?”
“喝。”
顧之意緩緩點頭,“那就好,不是說今晚聯誼嗎,我擔心你不吃肉,再不喝酒,去了多無聊啊。”
祁成悠悠擺手,“不會無聊,我告訴你,隻要我說給她們看個手相,一個個都興奮得很。”
“呃……”
“你信不信,去參加聯誼,我們宿舍另外那幾個,肯定都沒有我受歡迎。”
顧之意呆滯看著他。
她不信,但是不好意思說。
“來,我給你看一下。”
顧之意掙紮不過兩秒,在課桌上攤開手,“是這邊嗎?”
“男左女右,這邊是你老公。”
她霎時鬨了個大紅臉,“……那換一邊。”
祁成沉著一張臉製止她,拿筆在她掌心上比劃,頗為仔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