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市,顧家,二層的小洋樓,看起來氣派又寬敞。
“明承,你回來了?”方月看到顧明承,眼睛都笑彎了,今天的她穿了一件旗袍,化著淡妝,戴著珍珠項鏈,十足一個貴婦人的裝扮。
“媽。”顧明承背著畫包,看著屋子裡的一臉幸福的顧明珠時,他忍不住蹙起了眉頭。
人群裡,顧明珠打扮的十分出眾,從小,顧家的生活水平就比彆人要好些,哪怕在那艱苦的時候,爸媽也沒讓他們吃過苦。
近些年,家裡的條件越來越好,顧明珠極愛金子,金項鏈,金手鐲,金耳環,金戒指,恨不昨把所有的金首飾,全部都掛身上。
不管是在學校裡,還是在家裡,或者出去和朋友聚在一起,顧明珠出手大方,再加上,自己又會打扮,每次都若有似無的炫耀著。
特彆是顧明珠和江景在一起之後,這種情況就更甚了。
每次聽著顧明珠和彆人說又買了一件漂亮的首飾,或者又買了一件多少錢的裙子,或者從外麵帶回來的香水時,他總是特彆不喜歡。
“明承,今天是你姐和姐夫的好日子,你怎麼還跑出去畫畫了?”方月不舍得罵兒子,隻能迅速把顧明承推上樓,又強製著讓他換了一身衣服。
“媽,我這衣服哪不成了。”顧明承覺得他的衣服挺好,淺綠色的中山裝,黑色的褲子,現在不都這麼穿嗎?挺精神的。
“不成,你看你這襯衫都有皺了。”
方月從他的衣櫃裡,扒拉出一件嶄新的白襯衫,純白的襯衫,線條都是筆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