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默帶著人來到了京城的時候,沈家人見到沈勇,頓時抱著哭成了一團。
陳細妹見到了沈勇的一雙兒女,摸著兩小隻的腦袋,心疼不已,哭的更為厲害了。
嚷嚷著要給兩個小家夥做新衣裳。
沈默也由著陳細妹給沈虎沈燕兩兄妹張羅。
與此同時,老家那邊也來信了,信還是吳大成父母托裡正幫忙寫的。
兩老人說了家裡都好,吳大成和沈梅婚禮如果在京城辦,他們山高水遠就不過來了。
如果回村裡辦,就讓他們寫封信,家裡準備。
但話裡話外意思還是讓吳大成在京城辦,並且讓他以後都聽沈家人的。
信末還不忘囑咐兒子要對沈梅好,等小兩口孩子生了孩子,孩子能走遠路了帶回村裡上族譜。
吳大成看了信之後又是激動,又是無語。
激動的是父母同意婚事並且讓他在京城自己辦婚事,他也覺得在京城辦婚事更好。
回村裡時間長顛簸來顛簸去的不說,村裡關鍵也沒有屬於他們夫妻的房子,住彆人的房子哪怕是親兄弟也是極不自在。
而為了成婚在村裡買個房子,那就純屬浪費。
無語的是孩子影子都沒有,爹娘就提到孩子了。
想到孩子,他心頭一陣的火熱。
二十歲的大小夥兒,沒有不想媳婦的。
他做夢也想著早點把心心念的女子娶回家。
原本以為沈明考上狀元,他沒有機會了,誰知道沈家人還是願意將沈梅嫁給他。
沈默最後給吳大成添點錢在城郊給他購買了一個莊子,而且吳大成的小莊子邊上就是沈默購買的大莊子,為的就是養馬和住他帶來京城的一幫人。
沈默還是和原本的縣城那樣,把跟他的一幫人安排住在京郊。
這些人隻要以後找到成婚對象的,沒有賣房打算的,沈默也承諾以後都能在莊裡落戶。
沈梅和吳大成婚禮比起沈明那場要簡單許多,都是按照村裡的規矩來。
沈默能給沈梅陪嫁的東西按照村裡標準算是高的,像是購買小莊子吳大成手裡的錢不夠,沈默給支付了一部分,算是沈梅的陪嫁。
沈默的想法很簡單,就是想要沈梅住的好。
莊子裡麵的家具也都是沈默一手打造,明麵上沈默給了沈梅一百兩的壓箱銀子,實際上,沈默給了沈梅五百兩。
不管吳大成對沈梅多好,沈默教沈梅的就是私底下的銀子不要讓吳大成知道。
夫妻之間不怕一萬,就怕萬一。
女人手上有銀子遇事就不會害怕,底氣也會更足。
最好的例子就是程薇嫻了,嫁人和離歸家,自己有嫁妝,二嫁都很有體麵,京城誰家不羨慕她帶著一百二十台嫁妝另嫁。
好在吳大成也是對沈梅真心實意,當眾表態以後嶽父把他的錢直接發到沈梅的手中,家中錢財全都由沈梅掌管,他手中不留一個銅板。
一個銅板不給留那是不可能的,沈梅表示就給留個喝小酒的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