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不過文契可立,方便移稅。正式過戶還需要大造之年再辦。也就是三年後了。”吳裡正大喜,一邊就準備契約,一邊對她解釋道。
“這我知道,先交易後過戶就是。另外,裡正叔,若是我三房要分戶,需要如何辦理?”喬亦雪隨口應下,然後問起分戶的事。
對於買房置田她並不太在意,不過是銀子的事,倒是想辦法脫離喬老頭一家子比較要緊。
若喬家上下人品尚可,喬亦雪自然願意多少幫襯些。然而現實是除了三房,喬老頭和大房、二房都欺負三房,這可就不能讓他們占到半點便宜了。
“亦雪丫頭,畢竟是至親,此事沒有轉圜餘地了嗎?”吳裡正臉色微難的問道。
“裡正叔,你也看到他們是如何對待我了。但凡家族有些人情味,我一個歸宗女何至於此?”喬亦雪歎氣道。
“嗨,侄女說的也是。不過,你是出嫁女,戶籍也不在本處,他們是奈何不得你的。更算計不了你的財物。”吳裡正沉吟半晌道。
“那我父母能與家裡分戶嗎?”喬亦雪追問道。
她也知道喬老頭奈何不得她本人,可父母如今可還和他們攪在一起,並未分家。若是她幫襯父母,那就等於幫襯其他房。
“這卻有些難了。除非喬叔主張分戶,否則喬三弟開口具狀等同不孝,萬一喬叔舉告,怕是縣裡會依律判罰。”吳裡正麵露難色道。
“裡正叔,就沒有其他辦法嗎?”喬亦雪其實也知道這些,還是不甘心的問道。
“本朝以孝治天下,這是朝廷大律,容不得變易。但此事隻要喬叔鬆口,便很輕易。”吳裡正邊說邊使了個眼色。
“裡正叔,那我明白了。”喬亦雪笑道。
說起這條律法,喬亦雪就很生氣。
父母在,不彆居。
若父母喪而兄弟彆立戶籍、分異財產者,杖八十。
這什麼混蛋律法?
就非要把人都鎖死在一起,還杖八十,普通人二、三十板子下去半條命就沒了。
不過,若是家長開口要分戶,然後主持分家,律法卻又允許。簡單來說,還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那一套。
父母乾啥都是對的,子女隻有聽從的份。否則就是不孝,就是犯法。
經過吳裡正暗示,喬亦雪知道此事隻有一個解決方案,那便是想辦法讓喬老頭開口分家,三房才能脫離出來。
至於斷親,那也得是父母主張。
兒女提斷親卻是忤逆大罪,重者死刑,輕者流刑。
喬亦雪暗暗打著主意,那邊吳裡正已經寫好了房地契與田契。
喬亦雪認真看了看,見沒其他問題便簽字畫押,交割銀票。這事後續還要吳裡正再找高家,付了銀子簽印之後就算生效。
至於交易正式完成,還需要再等三年,官府改過黃冊才作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