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線索又斷(2 / 2)

偵探秦仁傑 朱冰 2474 字 10個月前

服務員告訴秦仁傑:那輛貨車的顏色是藍色的,溫山牌照,車牌的尾數好像是一個9的數字。根據服務員提供的線索,秦仁傑派王文龍迅速趕到溫山市,在當地交警部門的幫助下找到了那輛貨車的司機趙偉。

趙偉告訴王文龍,在四月二十六號晚上,他的貨車確實經過了中州縣雲台鎮,但是司機有沒有在雲台鎮的飯店吃飯他就不清楚了。

王文龍問:為啥不清楚?

趙偉說:那天開車的,是我臨時雇傭的司機張洪。

王文龍對張洪進行了暗查,發現隻有二十五歲,溫山本地人,平寸在溫山城裡打工,偶爾接一些私單跑一下長途,看起來沒有什麼異常。

但是,趙偉對王文龍說:張洪在送貨回來後,聲稱家裡有急事,居然匆忙地離開了。

王文龍覺得張洪有重大嫌疑,立即通過溫山警方找到張洪的老家地址,在溫山郊外的一個小鎮上,王文龍找到了張洪。

張洪對王文龍說:他手上的傷口是在搬貨物時不小心弄傷的。

王文龍問:四月二十六號晚上你路過雲台鎮沒有?

張洪:路過。

王文龍:你在雲台鎮的飯店裡吃過飯沒有?

張洪:沒有,我隻是經過雲台鎮。

張洪的回答,讓王文龍很是疑惑,張洪的話跟雲台鎮飯店服務員所提供的信息並不符合,這兩個人中究竟是誰在說假話?王文龍做不了判斷,請示秦仁傑後提取了張洪的指紋和血進行化驗比對,跟案發現場並不一致。

線索再一次中斷,王文龍在溫山沒有得到有價值的線索,隻得返回中州刑偵隊,繼續協助秦仁傑和專案組破案。

秦仁傑見溫山這條線索也沒有起到破案作用,便開始重新思考下一步的破案思路。他推測雲台飯店命案應該不是一個人作案,但是為什麼查到的所有線索都與案情沒有聯係呢?難道是流竄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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