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談判(2 / 2)

他們剛來時以為沒多大的事情,想著出個代表,和對方強硬的談一下,大不了賠一點錢,可是現在怎麼就犯法了,還要拘留判刑,這完全出了他們的預料。

這時喬心沅的聲音響起,“咳咳,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校園欺淩屬於違法行為,根據學校調查的情況,我做了以下分析。”

“李校長剛才說了,這幾名同學經常把江書洛的同學的書本扔進垃圾桶,這是損害他人財物罪,按情節嚴重,處罰款,或者拘留。”

“起外號,嘲笑,語言侮辱,誹謗,造謠等等,按情節嚴重處五日以下,或者五日之十日拘留,最高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還有,李校長剛才說,這幾名同學和江書洛同學可能有磕磕碰碰,推搡行為,至於是不是磕磕碰碰,這個有待考究,如果確定是故意傷害,最高處三年以下。”

“李校長,這是一些實際案例,我找的都是相近的,還有法院的審判案例,可以看一下。”

說完,那個女人一把就將喬心沅手裡的案例搶了過去。

後麵的幾個家長也著急麻慌地跑了過來,此時已經容不得他們在後麵淡定了。

喬心沅也比較雞賊,拿出來的案例都是判刑的,最低都是拘留十五天。

看過之後,一個家長立馬慌了。

“那個,我可以賠錢,你看不要報警行不行,賠五千,要不賠一萬。”

這上麵不是判刑就是拘留,這可可非常嚴重的事情,他隻是一個普通老百姓,哪裡遇到過這種事情。

他們隻知道要是被抓進去,這一輩子就要毀了。

隻有進去就有案底,不管到了大學,還是以後找工作,都不會考慮進過局子裡的人。

“兄弟,我在這裡給你賠不是了,都怪我,沒教育好我閨女,我給你道歉,賠錢什麼的都好說,可千萬不能報警。”

“對對,賠錢,我們可以賠錢,我們道歉,彆報警,一切都好說。”

看著幾個家長跑到顧昀那邊低聲下氣的,女人眼裡滿是不屑和譏諷。

雖然她也有點慌,但是剛才那麼趾高氣揚,現在讓她去低聲下氣,怎麼可能。

顧昀沒回應過來的幾個家長,對著校長問道:“李校長,不知道學校想怎麼處理這事,我更想看看學校怎麼處理。”

李校長此時心裡正在斟酌,顧昀這邊是真的不好惹。

這人不僅帶了一群江城大學的法律生過來,而且家裡還有在法院工作的。

還有就是顧昀不缺錢,要是找上許多媒體報道這件事。

一個孤兒,在學校被欺淩,後跳河自儘,這會直接把他們學校推到風口浪尖之上。

到時候對他們學校影響將會不可估量,而且對他們學校領導的影響也不好,到時候肯定要有一個擔責的,可是誰去擔這個責任。

學校裡麵他是主要負責人,到時候真鬨大,恐怕擔責的就是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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