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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的是個男人。

而且是個年輕、斯文、笑起來人畜無害的男人。

當然,這隻是方青基於死者身上的身份證,做出的判斷。事實上,這個倒黴蛋現在被人砍得稀巴爛,躺在方青腳邊的地上。

“傅偉,25歲,GS人。是從BJ過來的遊客,這幾天就住在前麵的姚家大院客棧裡。”偵查員用冷肅的聲音彙報道。

方青陰著臉,挑起覆蓋屍體的白布又看了一眼。心裡卻隻覺得操蛋極了。他要調職的檔口,出了這麼樁大案。老天爺是在整他麼?不過腹誹歸腹誹,方青盯著屍體的那雙眼,比鷹眼還毒。

“法醫怎麼說?”他問。

“初步推斷,死亡時間是在今天淩晨1點至3點間,係銳器刺傷胸、腹部多處,造成大出血死亡。另外手腕有淤痕,應當是與人發生過扭打。凶器是一把寬闊薄刃刀,長度在15-20厘米範圍內,寬度在8-10厘米左右,刀身有一定重量。具體材質型號還需要進一步鑒定……”

“一共砍了多少刀?”方青又問。

“……四十多刀吧。”

看完屍體,方青靠在一輛警車旁,抽煙。有年輕刑警看了屍體,抵擋不住,捂著肚子在水溝旁嘔吐起來。方青麵不改色,又從口袋裡掏出一顆薄荷糖嚼了嚼提神。

太陽很大,警戒線外,圍滿了人,趕也趕不走。方青的視線慢慢巡視一周,凶手此刻說不定就在人群中。

不過他也就是想想而已。茫茫人海,根本看不出來。凶手又不是傻逼。

他又抬起頭,看著小巷周圍的環境,開始在腦海中勾勒昨晚案發時的情形。

後半夜,下了場大雨。傅偉回來時,應該是下著雨的。這是通往客棧後門的一條偏僻小路,傅偉一個大男人,挑近路走,不奇怪。

在古城,許多遊客都會玩到半夜甚至通宵。所以,傅偉回來的時間,也不奇怪。

雖然雨水衝刷掉大部分的痕跡,但屍體附近的土壤,那血紅色已經浸得很深。並且,沒有屍體被移動過的證據和痕跡。初步可以假定這裡是第一案發現場。

淩晨1點多,傅偉走到這裡,遇到凶手。

凶手會隱藏起來嗎?還是與傅偉正麵相逢?小巷兩旁是矮凸凸的牆,並沒有任何藏匿之處。所以,凶手隻能就這樣站在雨中,等待著傅偉。

傅偉認識凶手嗎?如果認識,大概會停下腳步。如果沒認出,應該就擦肩而過了。

然後凶手動手了。

一刀、兩刀、三刀……二十刀!四十刀!直至把這個年輕人砍得麵目全非,幾乎成了一灘爛泥!

傅偉身量不高,偏瘦,凶手顯然沒有占到絕對的便宜和優勢,否則傅偉腕部不會有扭打痕跡。所以,凶手也不是那種強壯魁梧的男人。

然後呢?

然後凶手就跑了,而傅偉躺在這裡,滿身滿地的血,等待被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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