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章 判決(1 / 2)

重生:我的80年代 刀9 6144 字 1個月前

第572章 判決

“被告人米秋福,在本案中屬於中間人,接受徐慶有的犯罪委托,並教唆其弟弟米春波實施犯罪,但本身不是計劃製定者,也未參入製作作案工具,又因其屬於境外人士,本庭宣判:

“判處被告人米秋福,拘留90天,隨後無期限驅逐出境,列為對華不友好人士……”

隨著法官的宣判,庭台下方被庭警看守的米秋福,一邊長鬆口氣,一邊心生悲涼。

改開之後,回國變得簡單,他持有港城身份,自由往返兩地,羨煞曾經的故人。地位和視野變得不同後,他發現內地隱藏著無限商機,原本美好的生活正在向他招手……

可是現在,內地的大門對他合攏了。

像他這樣的人,在港城又能有什麼作為呢?除了進血汗工廠,成為最廉價的勞動力,他想不到還有任何出路。

前途一片迷茫。

他又想起老家的祖宅,想起祖宅後山上,那片竹林裡父母的墳頭,今生…還有機會祭拜嗎?

“姓徐的,都是你!我們兄弟全被你害了!”

米秋福怒視著徐慶有的後背,咬牙切齒。

徐慶有充耳不聞,仿佛根本沒聽見。

“判的真輕呀。”陳亞軍小聲說。

李建昆搖搖頭,輕嗎?境外人士刑期上不太好搞而已,沒見用的是“拘留”二字麼,無期限驅逐出境,可真的不算輕。

米秋福這輩子倘若在港城混不到個大富大貴,變得有所價值,終其一生也不見得能回內地。所謂的有家不能歸。

家,好似一個錨,人生在世的根。失去故土的人,活在這世上猶如無根之萍。

“被告人米春波,因其哥哥米秋福教唆,一手參入犯罪工具的製作,但念其主動回國自首,認罪態度良好,本庭宣判:

“判處被告人米春波,有期徒刑四年零八個月……”

庭台下方,米春波如釋重負,瞌上眼睛,兩滴濁淚從眼角滑落。

五百塊,換來四年零八個月的牢飯,天底下沒有比這更虧本的買賣。

不過想想在港城的遭遇,想想那人的滔天勢力。

行吧,為保住小命,他認了。

劉薇的臉色此時相當不好看,徐慶有一動不動的身形,終於晃了晃。這對娘倆都是聰明人,米秋福屬於境外人士且不提,通過米春波的判罰,他們嗅到一絲不祥的氣息。

“昆哥,米春波都被判了快五年,徐慶有高低不得來個十年?”陳亞軍心花怒放。

李建昆向庭台上示意,“看吧。”

“被告人徐慶有,整體策劃了華電退貨案,為本案的主要負責人,念其認罪態度相對良好,本庭宣判:

“判處被告人徐慶有,有期徒刑七年,並罰沒名下財產:人民幣296.15萬,港幣3.2萬,羅湖住宅樓一套,東湖麗苑2期商品房一套。用以賠償傷患,及補償華電工廠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什麼?!”

劉薇陡然尖叫,兩眼發黑,險些沒有暈厥。

七年!

這是她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的刑期。

張院長微微蹙眉,算不上十分滿意,但或許是劉薇的過激反應,使得他心頭又好想一些。

他侄子咂舌道:“叔,這家夥還真有錢啊,隻賠咱們家三萬?”

張院長瞥他一眼,沒搭理。

被告席中,徐慶有腳下一個踉蹌,差點沒栽倒。

七年!!!

他現在正好二十三歲,等出來時不是已經三十了?

他的青春歲月,人生中最好的七年,被這樣剝奪了?

還有他的錢,當年他如喪家之犬來到特區,兩年多沒日沒夜地打拚,賺的所有錢!

沒了……

不!他不能接受!

徐慶有猛扭頭,雙眼血紅,衝老母親放聲怒吼,“為什麼,為什麼會這麼久,你不是這樣說的!”

劉薇搖搖欲墜:“我……”

“李建昆,我日伱大爺!!!”徐慶有目眥欲裂,如果不是庭警上前製止,已然瘋狗出籠了。

李建昆拍拍屁股起身,獲知結果後,片刻不願多待,他怎麼想的不重要,既然張院長沒提出異議,他多說也是無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