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又過了兩天,新的任務又來了,這次需要他穿越的世界是警察榮譽。
這是一部有關警察題材的電視劇,不過和以往刑偵破案的電視劇不同,這是一部生活劇。沒有迷霧重重的破案過程,沒有驚心動魄的打鬥槍戰場麵,更沒有刻意美化,去突出警察的英雄形象。
有的隻是雞毛蒜皮小事小案、張家長李家短的鄰裡衝突,以及現實生活中尖銳的熱點問題。算是打破大家以往對警匪片的印象,以基層民警的視角,去解讀感受、善與惡、罪與罰,以及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和衝突。
這部劇總共三十八集,李牧用了兩天時間刷完。
劇情主要講述了四個實習警員,在八裡河派出所曆經各類案件洗禮,和老警察的言傳身教下迅速成長,最終成為合格的人民警察的故事。
分彆是:派出所犧牲的前所長之女,烈士之後,警校優秀畢業生夏潔;高材生,北大碩士,重點培養對象楊樹。
作為搭頭進來的見習警察李大為;家境貧困,通過自己努力考進來的實習警員趙繼偉。
這四個人,各有各的性格,各有各的遭遇。
夏潔,父親是八裡河派出所的原所長,因為救人在十年前犧牲。夏潔作為烈士之後來到八裡河派出所工作,理所當然的受到了領導的照顧,和彆人的羨慕嫉妒。
隻是,夏潔本身就是警校優秀畢業生,一心要當一個好警察。她的身份和受到的照顧,此時反而成了約束,讓彆人忽視了她的能力。需要付出更多努力,才能讓彆人看到她的能力。
另外,夏潔還有一個控製欲超強的母親,總是對夏潔的工作橫加乾涉。
作為烈士家屬,經常給夏潔的領導打電話,要求特殊照顧,還給所裡和局裡提出各種各樣的要求。
同樣,她還要夏潔服從她的想法,如果夏潔不同意,就會生氣、傷心,怨天怨地。
在母親的控製和乾涉下,夏潔經常左右為難,在所裡工作也異常尷尬。可麵對刁蠻任性的母親,她不能妥協,又不敢反抗,苦惱不已。
最後,沒有辦法說服母親,隻能說服自己,每次麵對母親的要求時,都能看出夏潔猶豫和退讓後的疲憊,
這也是這部劇接地氣的地方,沒有把警方家屬和烈士遺孀,描寫的大公無私,光正偉岸。
夏潔的母親會埋怨夏父犧牲時的同事,會懷恨,會利用關係把自己的女兒送去警校,會要求各種照顧,把這一切看作理所應當。
李大為,作為新入職警察中的搭頭,上學時成績不好,卻總能踩著線及格。為人樂觀開朗,喜愛幫助他人,總能當選班乾部。但是同時因為想法多,不聽話,也是比較讓老師頭疼的學生。
警校畢業後,成績拉垮,被當作搭頭,分配到了八裡河派出所。不過,他的社牛性格,和敢想敢乾的衝勁,讓不少人看好了,是一個乾警察的好苗子。
楊樹,是北大畢業的碩士,考上了市局,被安排到基層曆練,因此來到了八裡河派出所。
他的到來,受到了八裡河派出所的高度重視,因為所裡最缺的就是高學曆人才,他成為了所長口中的寶貝。但是楊樹身上也有缺點,有一股剛出社會的書生氣,麵對糾紛衝突,過於理想化,這也是他被派往八裡河派出所鍛煉的原因。
趙繼偉,是四個人中最沒有存在感的人,沒有好的家世,沒有好的學曆,也沒有社牛的性格,像我們大多數人一樣。隻能努力表現,一心想辦大事立大功,展示自己,尋找出頭的機會。
可惜越想立功,越急於表現,越出亂子。
這部劇,整體來說是部好劇,但也有讓人糟心的地方,警察表現的太軟弱了。
劇情一
味的強調警察的忍讓,委屈,犧牲,最後給人的感覺是就是……這幫警察也太憋屈,太慫了,簡直是沒有立場,一味的向胡攪蠻纏的人妥協!
好多個案子,最大的問題不是案情,不是依法公正解決事情,而是害怕輿情,害怕投訴。
仿佛合法公正的解決事情,比不上上麵定下的「群眾滿意度」這一硬性考核標準。
隻要壞人鬨一鬨,投訴一下,怕被上麵問責,派出所這邊就立刻退讓,容忍,然後轉過頭來,勸受害者退一步。
尤其是那個遛狗案件中的大爺與他的子女,真的是把胡攪蠻纏、無事生非,演繹得淋漓儘致。
明明是自己遛狗不栓繩,嚇哭了幾歲的孩子,卻惡人先告狀地嚷嚷著讓對方賠錢。
在警察到達現場後,大爺的囂張氣焰絲毫沒有收斂,更是上演了一出「暈倒訛錢」的戲碼,真看的讓人血壓上升。
被送到醫院後,經過檢查,沒有任何問題,卻硬是裝病不起。
隨後他的子女們趕到,更是這方麵的行家裡手,先是大鬨醫院,然後又抬著大爺大鬨派出所,目的隻有一個「訛錢」。
最可笑的是,被氣出病的大爺,在擔架無法抬進辦公室的門時,自己沒事人的從擔架上站了起來,走進了屋裡,然後再躺在桌子上哼哼唧唧。
等警察將視頻監控的證據擺在一家人麵前後,見從警察這邊討不了好,罵罵咧咧地離開了派出所,又去受害者家裡鬨。
撞門、謾罵、潑油漆,但凡能想到的手段,他們全都用上了,把受害者一家人鬨得雞犬不寧,孩子在屋裡哭,大人連屋子都不敢出。
最可氣的是,辦案民警對此一點辦法都沒有。涉事的大爺年過七十,不能拘留,又找不到直接證據指認大爺鬨事的子女們,也抓不了。
有些人的惡,是刻在骨子裡,流在血液中的。遛狗大爺一家人,從頭至尾都是一副「我就是要訛錢,我就要鬨事,你能把我怎麼樣」的模樣。
結果呢!劇裡警警察的解決方法,勸受害者忍讓,勸受害者簽署和解協議,美其名曰「安寧太寶貴了」,簽了人家就不會來鬨了。
完全是誰哭誰有理,誰鬨誰有理。
這算什麼安寧?什麼寶貴?好人吃苦,好人受委屈,換來所謂的安寧?
還有另一個劇情,吳女士來報警說孩子失蹤了,警員夏潔接待了她,在登記完信息後,夏潔按照相關規定讓吳女士去抽血化驗,這是正常流程。
然而,這個要求似乎觸到了吳女士的敏感神經,她認為夏潔詛咒她孩子出事。後來,在夏潔與其師父的努力下,終於找到了吳女士的孩子。
吳女士不但沒有任何感激,反而打了夏潔一巴掌,第二天又來到派出所投訴夏潔,要求夏潔為前一天的話當麵道歉。
夏潔很委屈,自認並沒有做錯什麼,還挨了巴掌,拒絕了她要求。吳女士接著便投訴到了局裡,省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