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不是放棄的理由。
韓小寶是朗鄉寶華集團的董事長,他的下落基本可以確定,就在朗鄉。
“再給我查一下李鐵,應該也是河間人。”我說。
“好。”
狀元繼續在電腦上一頓操作,叫李鐵的人很多,即使是縮小了年齡區間,還有幾十人。
而在我一一看過照片後,卻搖了搖頭:“放大到整個省。”
我不確定李鐵是不是河間人,但他肯定是這個省份的人,他的口音很地道。
狀元照做,這次的目標是幾百人。
照片裡,我一一看過,自信觀察,卻還是沒有李鐵這個人。
“你這個係統會不會不準?”我微微皺起,問。
“會,人口普查沒有錄入的,係統就不會有。”狀元說。
思考了一番,我想到了一個人。
李鐵有一位妻子,這位妻子是朗鄉市人,當年民叔在朗鄉混得風生水起,李鐵這個人性格悶,不善於跟女孩子溝通。
他的這位妻子是民叔給他介紹的,是當年民叔手下的一個會計員。
我很清楚記得她的名字,她的名字很響亮,潘紅花。
這個名字過於老土,所以在當時,我記得格外清楚。
“查一下潘紅花,郎鄉人。”
想要追蹤到李鐵,從潘紅花下手是最好的線索。
他們兩個人領證結婚,在配偶欄上,肯定會有登記。
很快,在狀元的操作下,我找到了潘紅花。
她的婚姻狀態是喪偶!
而她的丈夫名字,李鐵!
李鐵死了。
果然是人過境遷,當初民叔這群兄弟中,李鐵是最年輕的,他現在如果還活著,應該也才四十歲出頭。
我不關心他是怎麼死的。
他是害了民叔的劊子手,民叔現在的殘疾就是他一手造成。
死了,我不覺得可惜,罪有應得。
他死了,對我而言,算是一個好消息,我可以省去一個麻煩。
“老大,你找的人死了。”狀元說。
“我知道。”
在他告知我之前,我自己就已經看到了。
“行,韓小寶活著就行,他可彆死了。”我點燃一根香煙,淡淡的說。
李鐵的仇,人死債爛,這個恩怨算是了結了。
我總不能去把人家的墳地挖了,把屍體丟進糞坑裡。
好在,韓小寶還活著。
如果他死了,我會覺得十分可惜,因為,他是出賣民叔的罪魁禍首,也是他親手扣動扳機,害死了我的父親。
他必須要死在我的手裡,我才痛快!
雖說,他是誤殺。
小時候,他對我也十分不錯。
沒辦法,殺父之仇不共戴天,任何的情義都要拋在腦後。
殺人就應該償命。
我要讓他死在我的手裡,為父報仇,也是在消除我心中多年來的陰霾!